2018年度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标准化试点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级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根据《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落实区府相关文件规定,立足本局实际,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步。

一、严守底线、落实责任,携手共建“平安普陀”

1、迎接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验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对照创建标准完成自查自评、社会公示工作,并于8月4日-17日顺利迎接检查组的暗访检查和现场评价,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

一是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普陀区《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区和街镇层面的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组织召开“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暨2018年食药安委工作会议。

二是深入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我局牵头制发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实施综合治理, 截至6月30日,全区共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1099户,提前完成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全部消除的目标。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发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集体用餐专项检查、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全力保障重大考试、活动、赛事食品安全。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913户次,快速检测样品15754项次,监督抽检样品7861件。

四是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和规范创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对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范围的单位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追溯系统。目前,全区落实追溯信息上传系统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追溯比例已达到100%。

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有效开展。开展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以及使用单位达标、示范锅炉房评选工作;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冬季锅炉安全专项检查、两节两会期间电梯困人应急响应大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13人次,检查单位1367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803处,开具监察指令书27份。

二是老旧住宅电梯风险评估及后续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对52个小区的644台电梯的老旧电梯风险评估。依托“以奖代补”政策优势,完成纳入2018年“美丽家园”建设工作考核目标的68台老旧住宅电梯的整改任务。推进“智联普陀”老旧住宅电梯加装远程监测系统项目,完成一期600台远程监测系统加装。

3、加强药化械安全监管。全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60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8家次,医疗机构156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863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5家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40家次。开展药品抽样532件,快检471件,合格率96.6%;化妆品抽样148件,快检115件;医疗器械抽检33件。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在全区各居委会设置药品回收箱296个。药化械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总体平稳可控。

二、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1-10月,我区共新设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6544户,同比增加43.16%(去年同期4571户);注册资本额共计352.08亿元,同比减少14.86%(去年同期413.52亿元)。

一是推动市场准入更加优化。2018年1月,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条》,全市首创新设企业“网上申请、网上批准、网上预约、当场办结”服务,“窗口办理跑一次”即可“当场领照”,并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条件。8月,推出贯彻落实“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5条服务新举措。积极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六家银行开展“企银通”试点合作。

二是推动企业注销更加便利。认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曹立强书记关于企业注销的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和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共有49家企业通过简易注销流程顺利完成注销。

三是推动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签署全市首个《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2月11日,我局积极推动普陀区政府与市工商局签署全市首个《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备忘录》,促进普陀重点功能区及优势产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和更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配合市工商局做好“一窗通”平台实施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开办企业服务。

三、标准引领、培育品牌,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普陀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2018年普陀区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完成普陀质量发展指数评价体系调整和2017年普陀质量指数测算。完成第二届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6月22日,组织召开2018质量工作会议,发布2017年普陀质量指数。开展“探寻普陀质量发展之旅”等质量月特色宣传活动。

二是积极推进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区建设。一是推动标准化服务业更加规模化、专业化。2018年2月,我区出台的《普陀区“3+5+X”产业政策》将标准化服务业相关政策纳入其中。全年我区共新设立标准化服务机构6家,正在办理相关入驻手续标准化服务业机构有2家。推动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获批2018—201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司法鉴定领域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是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指导英雄集团获得全市首批“上海品牌”称号,指导长征镇建立我区商标品牌服务站。积极指导长寿街道、长征镇、真如镇街道开展和巩固“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50家企业的53个项目获“上海名牌”称号。

四、加强监管、关注民生,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全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积极贯彻 “两个百分之百消除”的要求,将违法违规经营治理与无违建居村创建工作同部署、同开展,汇聚全区之力打好违法违规经营治理攻坚战。截至9月30日,我区共消除违法违规经营户5674户,总治理率达100%,实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基本消除的工作目标,提前3个月完成治理任务。(全市要求12月底前全部消除)

二是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完成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新增“专项整治”“信用核查”模块建设,实现“双告知”反馈自动推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1-10月,全区各部门共开展21次双随机抽查。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和游泳场所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是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圆满承办苏浙沪竞争执法打传规直会议。积极开展互联网广告、投资理财、民生和安全领域计量检查、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专项执法行动。1-10月,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468件,罚没款1760.75万元。我局查办的“上海达美乐比萨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上海业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店超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分别入选市工商局第十届“十佳案件”和“2018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我局还被市工商局评定为2017年度执法办案优秀单位。

四是做好纠纷化解,打造品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1-10月,我局共受理12315、12331、12365、12358、12345五条热线投诉举报21577件。其中区网格中心下派“12345”热线工单506 件,先行联系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实际解决率达90%,满意率不断提升。“3·15”期间,举行家具销售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联合蚂蚁金服芝麻信用举行“安心消费 先行赔付”承诺签约活动。

五、聚焦热点、全力以赴,做好首届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陀区对接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消费市场保障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先后组织区商务委(旅游局)、区文化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文化执法大队以及各街镇召开3次工作组会议,部署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旅游消费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定点酒店协调等保障任务,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在本局内部,成立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城市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食品安全保障组、消费市场保障组、窗口服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五个工作组。

二是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按照食品安全一级保障要求对我区3家外宾接待酒店和4家内宾接待酒店开展食品安全预先式评估和检查,对4家涉及国家会展中心餐饮单位食品原料供应商开展审核评估及抽检。

三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进博期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32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98处。举行“迎进博 保安全”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演练,对78家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做好我区3家外宾接待酒店和4家内宾接待酒店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做好消费市场保障工作。对我区312家酒店、185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2家网约出租车企业(悦道租车、900游)开展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中执法百日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已立案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6件,虚假宣传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件。联合区商务委(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开展全区住宿业进博会保障“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六、建章立制、规制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工作规定》。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工作规定》,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各所队科室的职责,确保高质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是制定《食品药品案件协查工作规定》。为做好食品药品案件协助调查工作,保证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准确、高效,制定了《食品药品案件协查工作规定》,规范各办案机构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的协查工作,加快该类型案件的查办速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进一步健全局食品抽检等制度。根据食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资格招标及任务分配暂行规定》《食品承检机构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局食品抽检等制度。

七、加强培训、扩大宣传,提升相关主体的法律素质

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培训。十三届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改,为积极开展新修改宪法的宣传,我局向每一名工作人员发放宪法单行本和区委曹立强书记宪法讲课提纲。利用现有学法日制度,由各科室所队法制员在每月一次的学法日活动中,组织部门内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宪法,并传达区委曹立强书记宪法讲课提纲。我局还要求每名干部认真自学新修订的宪法及曹书记的讲课提纲。

二是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为了适应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形式、新变化,我局开启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每两周一次,即隔周的周五下午,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由业务科室讲解执法案例等,由业务骨干讲述工作技巧等,每一次培训均进行随堂测验,检验培训效果,巩固培训成果。并且业务培训的方式多样,如现场模拟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就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小型辩论,模拟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等等。增加了培训对象的参与度,加深了培训对象的理解,效果良好。我局还会对每次培训进行满意度测评,征求培训对象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对接下来的培训进行改进,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的培训制度。

三是充分利用纪念日,开展多种主题、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我局均积极策划、精心组织,举行现场宣传、座谈会、讲座等活动,广泛向大众宣传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是充分利用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行政诉讼,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中,局法制科邀请所队法制员担任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案情讨论,参加听证会,与听证主持人一起草拟听证报告等。行政诉讼中,根据被诉行政行为的性质,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旁听、案情讨论等,用最真实的庭审为执法人员上生动的法制培训课。

八、制度先行、加强落实,想方设法化解行政纠纷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去年制定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的良好基础上,着力严格落实这一制度。2018年的第一次行政诉讼开庭,即由我局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中层干部等30余人参与旁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我局共有5位负责人出庭,占行政诉讼案件的62.5%。

二是做好复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18年以来,新收被行政复议案件36件,已结32件。其中,维持15件,驳回12件,终止3件,不予受理1件,撤销责令重作1件。新收被行政诉讼案件8件,已结6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3件,驳回起诉2件,撤销责令重作1件。新收行政处罚听证案件13件,已结11件。其中,维持6件,终止1件,继续调查4件。新收行政处罚复核案件3件,已结2件,2件均为继续调查。

九、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督促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2018年以来,我局对各部门的部分执法行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反映出我局的行政行为总体质量较高。

一是加强局内部的执法检查。与局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紧盯社会热点,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对局行政处罚行为及投诉举报处理行为展开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尤其是投诉举报的办理是否符合新实施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

二是配合各市局开展执法检查。配合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开展指向明确的执法检查。全年开展4次执法检查,根据各市局业务条线的要求,对各业务条线的工作先进行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再由各市局进行集中检查。

十、2019年工作计划

1、守牢城市安全底线,加强精细化市场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新提升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市食药安委部署,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巩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果。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

三是加强药化械安全监管。做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改革试点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政策宣贯和申报服务工作。加强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疫苗使用单位监管和抽检,强化药化械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四是巩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巩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成果,对回潮和新增的无证经营户做到露头就打,有效推动违法违规经营源头治理。切实做好网格化片区管理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片区管理能级。

五是加强执法办案力度。聚焦市场监管难点和社会管理疑难问题,坚决查处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经营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标侵权等影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六是提高消费投诉处置效能。强化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加强12315、12331、12365、12358、12345 五条热线处置效能,在提升实际解决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2、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实现服务区域经济水平新提升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最新成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标浦东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复制推广“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事项,缩短准入办理时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电子签名”“互联网身份认证”等,提高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积极实施本市《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破解企业注销“堵点”“痛点”,建立规范畅通的退出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因股东缺失等原因导致的“注销难”问题。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进行进一步完善,各监管部门数据进一步归集,发挥平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作用,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效能。

3、深化质量强区战略,推动标准化服务业产业建设,实现区域质量发展水平新提升

一是发挥质量提升作用,推进区域质量总体提升。制定《2019年普陀区质量强区工作要点》,开展“2018普陀质量发展指数”测算,编写《2018年普陀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准备并组织好年度市、区两级质量工作考核。

二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标准化服务业产业培育。落实《普陀区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推介和企业走访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标准化服务业政策吸引力和知晓度。

三是指导我区企业提升质量“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开展第三届“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以区长质量奖培育、评比为契机,在企业中开展卓越绩效模式培训,树立质量标杆。指导区内各类组织积极申报知名品牌示范区、市政府质量奖、苏浙皖赣沪质量先进和质量振兴攻关等荣誉。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注重行政执法监督,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并开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宣传。根据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法制培训的新方式,将培训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紧密结合,进一步改进常态化的法制培训活动。继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我局将继续加大局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上级机关的执法检查。除配合上级机关开展每年的执法监督检查外,我局将继续结合对基层所队的考核,并结合执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借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力开展执法监督,以监督检查促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