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普陀城市运行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贡献。

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我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全年出动监管人员6464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21545户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任务10292件,对抽检发现对不合格食品68批次均按规定开展后续处置。推动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综合治理,今年我区共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1010户,督促办证63户,转变业态88户,对145户小餐饮店纳入备案管理。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营造安全放心的社区环境。我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744户次,检查特种设备872台套,排查各类隐患573处,完成整改487处,下达监察指令书49份。我局还积极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于9月初提前完成了2017年55个小区542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构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新模式。推进区网上政务大厅与事中事后平台的对接,建设“治理餐桌污染、保障舌尖安全”为主题的普陀区“X”模块。以平台“双随机”功能模块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双随机”抽查19次,随机检查主体1848家。

四是加强药化械企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31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9家次,医疗机构97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20家次,经营企业798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9家次,经营使用单位700余家次。

五是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我局重点查处妨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49件,罚没款2333.67万元。我局查办的“昌乐炫彩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案”荣获第九届上海市工商行政系统“十佳案件”称号。我局的商标保护工作荣获了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商标保护奖(提名),也是上海今年唯一获得该奖项的单位。

六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我局公众诉求处置平台受理12315、12331、12365、12358、12345五条热线投诉举报16400件,同比增加82%,按时办结率100%。

二、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助推普陀经济转型和发展

一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今年以来,我区新设企业(含分支机构)5542户,新增注册资本455.19亿元,新设企业和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的企业新设户数在中心城区排名第二。

二是落实《关于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服务的若干措施》和《普陀区企业住所管理细则》等规定,试行“一址多照”登记制度,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改备”、简易注销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促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推广区“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应用,鼓励企业网上申请和办理预约,减少企业往返奔波和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2017年,通过网上登记申请的企业总数有4527件。

四是服务“品牌兴区”战略。指导我区谈家28-文化信息商务港获批成为“2016年度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指导中环商贸区成为全市首个通过复评的“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区”,指导长寿街道通过“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创建验收,指导我区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和“上海名牌”,今年新申报上海名牌6家,新申报著名商标4件。

三、加强法制培训和宣传,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果

一是狠抓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学习。我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以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邀请宪法学教授为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法制员作提高法治思维的专题讲座。2017年,局人事科会同各业务科室组织各项业务培训16次。我局各部门执行“学法日”制度,每月举行一次以上的学法活动。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就执法的热点和疑难问题,组织讨论,解决实际问题。法制科和各业务科室及时通报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案例,吸取经验,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我局组织第四届“消费维权及公众诉求处置知识竞赛”,3·15当天我局在全区设立宣传点,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20000余份。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我局重点宣讲《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当天出动监督人次216次,入户宣传275次,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03件,发放宣传资料2326份,开放食品快检站、食品药品科普站15个,据统计参加活动的群众有2450人。

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制定完善内部工作规定。我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部操作规定,规范了各项应急工作的处置。我局还修订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明确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和流程,让全局干部意识到行政诉讼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围绕牵头工作,制定修订相应规范。2017年,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细则》,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打下基础。我局会同区发改委出台了全国首个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政策《普陀区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我区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区建设。我局修订了《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通过“区长质量奖”这一制度性的奖励措施激励企业加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

五、不断实践新方法,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一是推进联合惩戒机制的落实。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推进,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招投标项目、荣誉评定、银行贷款等领域实现了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是对群众投诉集中的网络服务平台,我局在全市率先试点,指导“驴妈妈”和“饿了么”两家互联网企业制定了解决消费纠纷的《先行赔付处置细则》和《自行和解细则》,方便解决消费者投诉。

三是针对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经营或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向企业制发《行政指导书》110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企业建立相应制度。

六、开展行政诉讼、复议案例分析,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

2017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40件,行政复议54件。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在去年剧增的基础上继续迅猛增加。诉讼中一审案件30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撤诉15件、责令履职1件、确认违法1件、未结10件;二审案件10件,其中撤回上诉3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件。复议案件终止4件、维持27件、责令履职1件、撤销重作2件、驳回复议申请15件,未结5件。

一是开展案例分析,及时警示,同样的问题不再次发生。对案件中争议的法律适用、标准理解等问题,会同业务科室商请各市局业务处室明确处理意见,并出台具体的业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局相应监管工作。

二是我局按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区政府和各市局关于执法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等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不规范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市区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推进普法教育、强化法制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依法履职,做好本职工作

1.全力以赴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一批严重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快推进我区2016年和之前遗留的120台老旧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工作。

3.深化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一是配合区审改办对纳入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并研究推出配套的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二是聚焦服务环节,提高楼宇经济发展能级。积极建立完善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楼宇(园区)注册落地率工作力度,会同投促办积极推动6个招商功能区实行“注税联动”,促进楼宇企业注册落地率和税收落地率“双提升”。

4.深入贯彻“质量强区”战略。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现场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区长质量奖申报和评选工作。

5.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强化预警功能和特色模块开发,努力构建共享互通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6.着力加强执法办案力度,深入推进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查处社会热点案件、群众密切相关的、有代表性的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好非法经营性居住场所整治、非法金融广告整治、教育培训机构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好网络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和合同监管工作。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依托街镇网格化联勤联动平台,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路段、“城中村”等社会管理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集中取缔和规范一批社会矛盾突出、居民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7.着力强化“五条热线”建设,做好消保维权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聚焦群众满意度提升,进一步优化公众诉求处置机制,在提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等环节上下功夫,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二)继续推进各项工作的建章立制

2018年,我局将根据2017年行政执法实践中产生的问题,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

(三)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

在已有“学法日”等法制培训宣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域执法实际及执法人员素质现状,摸索法制培训、法律宣传的新形式、新载体。尝试让一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增长技能、提高业务素养。

(四)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局内部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各市局的执法检查。除配合各上级机关开展每年的执法监督检查外,我局将继续结合基层考核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以检查促执法工作规范化。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