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府、区委区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促创新,抓落实,补短板、求实效,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广泛集聚人才,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人事工资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本区加快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民生为本,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1、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力争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00人,帮扶430人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完成农民工培训85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9700人以内。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工作联动、社会参与、信息推动,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2、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一体两翼”创业联动服务机制,打造“一带两平台”就业创业新格局。深化2015-2017年创业型城区创建,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社区建设,支持各街镇打造就业创业“一街(镇)一品”特色服务品牌,开展“创业星”选拔计划,迎接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育,建立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管理办法,推荐制度健全、发展前景好、孵化效果明显的众创空间成为区级孵化基地,并择优参评市级示范基地。

  3、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推进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帮扶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鼓励小微企业招用大学生、鼓励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灵活就业等措施,推动我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作用,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的开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和统筹资金支持本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政策的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健全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春潮行动”,启动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等级比例。开展2016年职业技能竞赛,力争竞赛参赛人数达2000人。加强对区域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开发适应区域产业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培训项目。

  二、坚持创新发展,实现人才集聚引领

  1、加大集聚高层次人才力度。以落实《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实施办法》为抓手,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科研项目、户籍、居住证积分、社保、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市场化引才机制,发挥人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着力引进我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开展本区第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第二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选拔,评选资助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科研创新项目。

  2、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依托区内34家人才中介机构的市场资源,重点发挥开弈、凯业必达、蓝海等知名中介机构的品牌影响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开展面向高层次人才的短期人才租赁、项目外包等业务,探索柔性流动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普陀人才网”为载体,推出人才中介机构的服务产品,通过科技服务券、人力资源服务包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3、构建多层次的人才服务体系。以跨区域服务平台、品牌化服务平台、前瞻性服务平台、园区型服务平台、嫁接式服务平台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形成可持续、系统化、有效率的人才服务体系。深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建设,丰富服务方式,健全工作流程,为我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拓展HR沙龙功能,推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人事人才的交流合作。加强普陀人才网站功能开发,拓展信息平台功能,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三、坚持均衡共享,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1、加强医保监管和服务。稳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医保监管评价制度。整合监管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违规单位落实整改。加大对医药工作人员的约谈力度,加强违规行为源头治理。规范和完善对参保人监管的工作流程。稳步推进“反医保欺诈”工作。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医保服务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品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试点推出“一口式服务”示范岗,实现业务通办,在先行先试基础上,适时全面铺开。

  2、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审核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使工伤认定更加公平、公正。加大系统经办人员业务系统培训力度,提升办案水平。走访工伤多发企业,宣传工伤政策,提高工伤预防效能。做好工伤康复推广工作。

  3、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规范街镇业务受理操作流程,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开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继续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与率。关注征地养老人员现状,做好生活费调整工作,完善我区征地养老的管理模式。

  四、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1、夯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建设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事管理、职称评审等业务流程优化升级、协同联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优化结构比例,加强对岗位设置的检查与监督。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优秀居民区书记考核录用事业单位编制,做好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

  2、分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做好本区机关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各项管理工作。做好法官、检察官等级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区事业单位按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总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指导,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内部分配机制、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等,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办法。继续做好本区社区工作者收入分配管理工作。

  3、认真做好军转安置等相关工作。根据裁军期间军转安置计划增加等新情况,研究编制2016年军转安置计划,完善军转安置制度措施,推进公开、公正、透明安置,确保完成安置任务。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扶持和服务。进一步做实企业军转干部个案帮困,稳妥处理军转干部信访矛盾。

  五、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入口管理。严格按照本市公务员考录的相关规定,探索公务员分类梯度招录机制,把好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环节,稳慎做好2016年本区公务员招录工作。开展残疾人专项招录、居民区负责人定向招录,加强本区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招录,优化队伍来源及经历结构。根据本区群团机关改革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工青妇机关公开遴选专职干部等工作。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继续做好公务员选调交流、跨部门竞岗、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等工作。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各项工作。

  2、强化教育培训。围绕区委、区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2016年度本区公务员培训计划。以理想信念教育、知识观念更新、优化能力结构等为重点,创新形式方法,举办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科级干部轮训、军转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开展“2+X”专题培训,推动区委、区府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参加本市公务员双休日讲座、科学讲座、全员培训等。探索引入社会化培训方式,聚焦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专题式、项目化培训,提升能力和水平。

  3、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聚焦重点专项指标和特色工作,做好市对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制定《2016年区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信息化平台考核试点,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和奖励有关规定,开展2016年度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按照市级部署,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

  4、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加强区校联动,建立选人用人端口前置机制,组织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提前到重点高校集中推介,会同组织部、团区委开展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工作,为我区干部队伍储备人才。进一步完善基层实习锻炼制度和导师带教制度,优化制度设计、严格考勤和考核,组织好青年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和导师带教专题培训,把基础实习锻炼和导师带教作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对本区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招录和培养,逐步建立本区公务员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六、坚持源头治理和正面引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网络化、网格化平台,对全区劳资矛盾实施监控,及时排查劳资矛盾隐患,迅速解决相关矛盾。加大劳动关系矛盾信息监测站的管理和指导力度,确保街镇网格内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责任相关指标的完成。健全劳动关系预警、预判、预案机制,聚焦桃浦、长征以及市场关闭等重点地区和行业,提前介入,加强研判,通过建立一企一档备案、动态管理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体性劳动关系突发矛盾应急预案。完善欠薪入罪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提升调解仲裁工作实效。推进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做实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落实工作保障、考核管理等制度,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培训,建立仲裁员联系指导街镇调解工作机制。在桃浦、长征试点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两镇综治中心试点设立接待窗口受理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仲裁员判案技巧与调解水平,增强辅助人员案件处理能力,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进一步推进仲裁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试行已归档案卷电子扫描,向当事人提供案卷电子化查阅服务。

  3、切实做好各项劳动事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配套文件,继续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指导企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完成市三方下达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指标。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机制,组织新一轮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达标评比。落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

  七、坚持夯实基础,提升人社管理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法律审核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2、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依法处理来信来访,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处置,使矛盾在源头上得到化解。切实做好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3、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积极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完成编制并发布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宣传,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提升窗口服务品牌。

  2、坚持从严管干部带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严格规范管理和考核评价,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完善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结合权力清单,开展行政审批类监察,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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