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52825966

 

一、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局根据现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同时,印发了《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始终坚持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

一是做好旧政府公文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府要求,及时、全面的对2004年至2008年期间产生的政府公文进行公开属性重新认定,并于区门户网站上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旧政府公文予以发布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做好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结果的公开工作。编制及更新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在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其中包含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最大限度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大大提高了市民申办行政审批事项的效率。

三是做好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公开包括“2013年部门决算”、“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预算公开表及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及说明”、“2013年中央专项资金使用分配表”等财政、审计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上申请。申请的信息内容涉及我局2014年度收到所有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信息。因我局2014年除该件信息公开申请外,并无其他信息公开申请,故以“信息不存在”为内容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00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220次,当面咨询接待458次,网上咨询33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配备了1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还不够,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

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

     1.按时办结数

3210

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宋文寅

联系电话:52825966                   填报日期: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