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为什么制定《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的精神,同时结合我区情况,为规范就业援助基地运作管理,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保障作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

二、制定《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的依据在哪里?

制定依据包括:《关于印发〈规范本市就业援助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164号)、《关于做好本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3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普陀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普府办〔2018〕2号)

三、《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的亮点有哪些?

一是明确了就业援助基地的定位和职责;二是明确了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对象、岗位开发和享受补贴的内容;三是规范了就业援助基地的运作和管理。

四、《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分就业援助基地的认定、就业援助基地的工作职责、就业援助基地的运作管理、就业援助基地的监督管理和其他五部分。

五、怎样才能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

就业援助基地是通过开发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支持的社会组织。就业援助基地原则上每个街镇一家,由街镇自行管理或委托社会化运作,并进行属地化管理。各街镇委托社会组织运作就业援助基地的,需符合基地认定条件,并经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认定成为就业援助基地。

六、就业援助基地可以开发哪些公益性岗位?

就业援助基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范围包括:

(1)社区保洁、保绿、保养、保序、保安等社区居民服务岗位;

(2)生态养护、秩序维护、垃圾回收、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社会公共服务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

(4)市、区人社部门备案认可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七、就业援助基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流程是怎样的?

就业援助基地的岗位开发采取核准和报备制度。就业援助基地可在全区范围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委托服务协议,经属地街镇审核后,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就业援助基地结合实际,在现有公益性岗位范围外开发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线非管理类公益岗位”的,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实后提出,经市、区人社部门备案核准后,方可开发。

八、就业援助基地的安置对象是谁?怎样安置?

就业援助基地的安置对象为经认定的属地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各街镇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前,应先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各街镇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安置。

九、就业援助基地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就业援助基地安置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以下三项补贴:

(1)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

(2)成本补贴。主要用于就业援助基地缴纳安置人员的公积金、残保金、职工工会经费、教育经费、高温费、税费等安置成本补贴。

(3)安置工作补贴。按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数量,以78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工作补贴。其中,71元/人/月主要用于就业援助基地管理人员经费补贴,7元/人/月主要用于就业援助基地的办公用品、交通费等其他日常办公经费补贴。

十、就业援助基地按照怎样的标准配置管理人员?

就业援助基地的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基地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岗位开发、岗位核查等工作。其中,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和财会专业知识,无不良行为及信用记录。管理人员人数可按照就业援助基地实际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进行配比,每家就业援助基地管理人员的基数为2人,安置基础人数为100人,安置人数每增加100人,可增加配备一名管理人员。

十一、就业援助基地怎样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权益?

就业援助基地应充分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收取从业人员劳务收入所产生的税费以及从业人员在实际用工单位产生的工伤、病假、公休假等保障,应当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承担。

十二、就业援助基地的管理单位是谁?怎样管理?

就业援助基地由所属街镇进行属地化管理,各街镇应当加强对就业援助基地的监管,定期对就业援助基地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人员用工、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査中发现的存在违规行为的就业援助基地,街镇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查实存在违规套取、骗取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资金的,应按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十三、《关于规范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的区就业援助基地管理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十六、本实施办法的政策咨询渠道?

可以关注“普陀人社”、“乐业普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62547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