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普陀区科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引号:
SY692967078020170005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8-11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17〕2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普陀区科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办公软件应用 [四级]、 计算机操作员 [五级、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