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交运汽车修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交运汽车修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汽车维修工一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汽车维修工[一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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