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内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62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22 15:56:52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20〕3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内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学校向我局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学校申请的以下事项:
变更法定代表人:吴习民变更为吴惠红。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