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谊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62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28 16:01:03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20〕3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谊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1 | 上海谊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