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普陀健世仙榕合堂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邵清华、林鹏飞:

你们向我局提出设立“上海普陀健世仙榕合堂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根据报送的申请资料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批准设立以下培训机构:上海普陀健世仙榕合堂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并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悬灸保健[专项职业能力]、足部按摩[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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