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公务车辆报废的批复
索引号:
SY69296707802019000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10-16 14:40:45
发文字号:
普人社〔2019〕4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中心:
你单位《关于2019年部分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请示》(普福利〔2019〕1号)收悉。你单位车牌号码为沪ER9195的上海汇众牌SH6530型号中型普通客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06年5月25日,车架号:LSKF5BC196A000488,发动机号:M161G23D 16197110017675E08.8),因使用频繁,故障多,车况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无继续维修使用价值。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将达到报废条件的以上车辆根据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按规定做好车辆报废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