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普陀区各相关单位及培训机构: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本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普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四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职业技能竞赛”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的主题,以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迎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通过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打造竞赛品牌,全面提升普陀区劳动者技能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组织领导

“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职业技能竞赛”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四家单位联合举办,区就业促进中心协办。竞赛领导小组由联合举办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组织筹备和管理协调工作。

竞赛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汪英姿    普陀区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陆锦平    普陀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  俊    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鹏    普陀区总工会副主席

许鸿蕨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朱  佳    普陀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段卫军    普陀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殷时余    普陀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骆  艳   普陀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徐  蓓   普陀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主任科员

张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竞赛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办公室成员由就业培训科及区就业促进中心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竞赛项目及等级

育婴员{竞赛}(三级);保育员{竞赛}(三级);电工{竞赛}(四级);电工{竞赛}(三级);西式面点师{竞赛}(三级);中式面点师{竞赛}(三级);中式烹调师{竞赛}(三级);汽车维修工{竞赛}(四级);汽车维修工{竞赛}(三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竞赛}(四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竞赛}(三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竞赛}(四级);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竞赛}(三级);计算机辅助设计CAD(专业职业能力);车工(数控车工)(三级);铣工(数控铣工)(三级);锅炉操作工(四级);锅炉操作工(三级);茶艺师(四级);经典咖啡制作(专项职业能力)。

四、参赛人数及条件

(一)参赛人数

各项目的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一般应不少于30人。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应取消该项目的竞赛。各项目鉴定申报应一次完成,不可分阶段申报。

(二)参赛条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除此以外,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相应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参加专项职业能力、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项目竞赛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职业等级起点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职业等级起点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以上条件中的“相关职业”或“相关专业”,以《2020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中的规定为准。

五、竞赛内容

竞赛由区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竞赛内容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公布的竞赛考核内容实施。其中,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衔接且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考核内容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占30%左右)组合形成;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衔接,但不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竞赛内容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以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适当提高难度后形成并按市鉴定中心公布的相关要求实施。

六、参赛方法和时间

(一)参赛人员填写报名表格,统一汇总上报竞赛办公室。

(二)各竞赛项目具体比赛方法、时间、地点于赛前两周另行通知。

(三)竞赛时间段定于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举行。

七、奖励办法

(一)竞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大于30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竞赛初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或三级竞赛初赛成绩合格且名列第一名的选手(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符合相关晋升条件,在设定竞赛等级的基础上可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但不能超过本人原持有证书职业资格以上两个等级,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竞赛评定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四)本次竞赛视报名和参赛情况,择优组织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五)本区培训机构组织人员开展赛前培训,参加技能竞赛,根据参赛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赛前培训费补贴。

 

八、赛前培训

各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赛前培训班。

(一)技能竞赛培训项目纳入本市补贴培训范围。

(二)技能竞赛参赛选手的考证费及教材费(参见上海市职业培训政府经费补贴标准)可由所在单位的教育(培训)费中列支。

九、普陀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蓓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

联系电话:52564588-2027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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