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不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人社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决策,强化行政监督,推动“稳定就业保民生、招才引智助发展、预防矛盾促和谐”的中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落实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局党组每年专题决策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将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列入当年局重点工作计划,做到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落实考核监督。将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开展检查督查。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局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述法。

(二)深化“一网通办”,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中心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三个政务服务中心,以“综合窗口”改造为契机,提升窗口功能设置,将“按事项设窗”转变为“一窗受理”。目前已经初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

4.优化审批服务。立足企业需求,将需要多个部门审批才能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作为服务项目集成的“一件事”,依托信息技术手段,重构内部业务流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改造优化办理方式,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实现自动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实现自助申报。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加强法治审核

5.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及备案。对就业创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开展实施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文件有效期延续,确保了就业创业政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件处置、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20余件,起草修改合同50余件,为政府补贴资金核查等人社重要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帮助,相关专业意见均予以采纳。

(四)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程记录工作管理办法》,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5部。稳步推进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形成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并依法公示。

8.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区内就业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审计核查。

(五)强化纠纷化解处置,及时调处各类争议

9.做好行政争议应对工作。答复行政复议10件,行政应诉23件,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被纠错的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10.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管理,妥善化解劳动争议近5000件,接待群众270余人次,处理网上信访件95件,按时办结12345市民热线工单1721件。

(六)加强法治培训,夯实普法责任制

11.丰富学法用法形式。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把宪法法律知识、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年度安排。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利用“人社练兵比武在线学习”、人社系统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载体开展学法教育。组织召开庭审观摩、案件研讨会丰富法治培训形式和内容。

12.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派出740余人次青年干部参加宪法法律、业务政策、扫黑除恶等各类法治宣传,覆盖各类群体近9000余人。在春运、“3·8”妇女节、“5·1”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劳动权利、依法维权、女职工童工法律保护等宪法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不足

2020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新经济业态在后疫情时期迅速发展,对人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提升,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流程再造,提高政务服务的能力。三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干部法治教育。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执行等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各项工作。聚焦重点,破解难点,在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找短板、谋突破,通过细化工作规范、优化流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更优的服务,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适时修订普法责任清单,以《民法典》为重点,自觉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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