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145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委组织部:

马凌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宽基层工作人员职业发展渠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空间

对于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空间的建议上,目前国家已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明确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目前,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正进一步完善,涵盖初、中、高三个层级的完整职业资格序列已经建立,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基本完备。今后,上海将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满足社区工作者职业生涯各阶段的差异化学习需求,普陀区业余大学(普陀区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按照社工岗位类别和工作职责,为区域内新进社工、资深社工和骨干社工打造了一系列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的培训项目。

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

2015年本市建立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以及岗位等级与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职业化薪酬体系。社区工作者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工作人员为1-12级,主管为4-15级,负责人为7-18级。以相关专业水平为例,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聘为初级的,可提升1级;聘为中级的,可提升2级;聘为高级的,可提升3级。

“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的设立,形成了社区工作者在职业体系内的发展通道。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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