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社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2017年01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指导帮助下,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人社建设,在各相关工作方面均取得了成效。现将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加快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1、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市政府《意见》和普陀区依法行政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及时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强调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制定2016年度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作风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2、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在市人社局及区审改办的帮助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定稿,并按规定进行了发布。发布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确定了我局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厘清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及问责机制,为我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供了依据。

  3、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对本局及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服务事项及其他依法履职事项中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进行了清理。经梳理,有4项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拟建议调整或取消,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办事人的负担。

  4、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在结合市人社局监管方案清单基础上共梳理出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审批、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4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方案,并梳理出了7项监管措施。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过程,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第一时间公开申请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满意度。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包含主动公开文件和主动公开的党政混合信息)共计3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9条,确保了群众及时知悉政府相关信息,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二)规范行政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度续聘了专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除参与我局行政诉讼,法律文件、合同修改审核等工作以外,多次为我局各业务科室和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确保了我局行政决策规范化和法治化。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事前法律审核及备案工作,共制定《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陀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2016~2018年)》等六部规范性文件,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事前法律审核,并向区法制办备案。

  3、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建设。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继续探索将依法行政纳入区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一是将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职能目标,并确定相应分值;二是将各单位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作为区机关绩效考核民意测评的项目之一,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测评;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要求,配合开展我区本年度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的考核工作。

  4、落实干部任职考察制度。严格按照《普陀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干部任职前考察制度,将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程序,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用的科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实施全面考察,并填写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对各单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的职数、程序以及干部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各单位的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范、干部任职前考察工作实施到位。截至11月底,全区共提拔科级干部206人次,均严格规范审核,确保考察制度得到落实。

  (三)严格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

  1、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我局及局属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审批设立了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家培训项目实施机构。审批38家劳务派遣单位,完成劳务派遣企业年检86家,批准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337家。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审核备案407份,覆盖企业4385家,覆盖职工人数88642人,完成集体合同审核备案531份,覆盖企业4710家,覆盖职工人数90865人。完成32家人才中介机构、8家职业介绍机构的年检工作,新审批成立13家人才中介机构。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21人,向各类人才提供补贴及其他保障服务共计507人次。对存在违法用工情况的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3件,作出行政处理36件,行政处罚1件,罚款金额1.5万元。完成新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5675人,对1302名工伤人员进行了认定。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费用5.23亿元,涉及人数56.22万人次。

  2、加强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局系统8名工作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同时对执法证进行了清理和注销。

  3、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党委、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监督检查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度和执行力度。2016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1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四)加大执法力度,预防化解各类矛盾

  1、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其中对辖区内55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检查,对9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执法,取缔3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帮助劳动者追回被非法中介骗取的钱财,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及仲裁部门效能。2016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166件,全部案件均依法按期结案。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化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00余件,各类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劳动争议率达到90%。

  3、加强重点区域矛盾预防调处力度。上半年对桃浦科技智慧城重点区域开展了重点监管,涉及各类用人单位126家,下半年重点关注铜川路水产市场关闭引发的劳动争议,成功调处了数起涉及拖欠劳动报酬金额数百万,涉及劳动者上百人的群体性案件,避免了突发矛盾的发生。

  4、做好信访接待答复和其他维稳工作。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来信、来访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的数量共计562人(件)次,均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接待、答复等工作,并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属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整改。另外,还做好新疆回沪人员、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解决一批回沪人员生活困难和军转干部安置问题。

  (五)增强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1、积极开展全区公务员法治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纳入本区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如在科级干部轮训班中设置“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在新任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设置“保密知识”教育等培训课程,帮助广大公务员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掌握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素养和水平。

  2、推进全区公务员诚信管理。在本区各类科级干部相关培训班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诚信建设”等培训课程,增强我区公务员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做到率先垂范,讲诚信,守规矩,严格遵纪守法。同时,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将报考人员相关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本市有关要求,适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树立诚信廉洁的政府形象。

  3、落实干部队伍学法制度。邀请法院法官、法律顾问等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学法,为我局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的良好氛围。

  4、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区第一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3.5”志愿者服务活动、“第28届宪法宣传周暨‘阳光人社’法律法规专场咨询活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和政策宣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不足

  回顾2016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仍有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意识较为薄弱,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新形势新常态下出现的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过程规范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单位工作人员重执法结果,不重视执法程序的情况还有发生;三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需要及时更新,培训方式有待改进等。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有关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府、区府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人社工作,为建设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相关行政审批流程梳理优化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健全民主、法治和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定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探索重大决策事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人社局行政执法规范度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强化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发挥其在调处各类劳资矛盾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继续提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对局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机制,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我局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创新普法方式,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