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7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人社领域法治建设。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事项141项,责任事项822项。落实市政府文件中有关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部署,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共梳理出证明材料56项、证明事项7项,取消或调整不合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项和证明事项2项,进一步“减证便民”。

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将全部8项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一门式受理”;运用“互联网+政务”,探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通过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内资人力资源机构资格许可”的审批信息互通互享,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二是规范操作程序,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审批标准,减少审批差异。我局下属区人才中心强化管理,对审核环节规定了时限,采用了差错率考核等工作措施,将办理流程超出时限等行为记为差错,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最大程度减少了办理超时的情况。三是优化办事流程,对2行政审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更新调整,对劳务派遣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简化,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等2项审批流程期限进行压缩,实现办事提速33%,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形成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认真部署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初步形成了市场主体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国家联合惩戒目录清单,确定了协同监管事项6项,联合惩戒事项2项。还依托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区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一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组织局监察、法制等科室对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了效能监察。

4、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一是加快公共服务窗口设施建设。区劳动争议事务综合受理大厅投入使用,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受理大厅完成改造升级,实现了劳动关系保障事项“一站式”服务和64项医疗保险服务事项“一口式”办理。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对网上政务大厅公示的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更新,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92项,对其中80项进行了完善。三是公共服务跨前一步,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率。针对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痛点”、“堵点”问题,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提出11项当场办结和1项提前服务事项的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率。

(二)     推动民主科学行政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坚持把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全年共对5部重大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积极做好重大决策追踪反馈工作,追踪普陀区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重要人才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及时做好政策评估。

2、积极发挥兼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我局兼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群体争议处置1起,参与重要法律事务处理2起,代理应诉行政诉讼案件9件,修改合同13份。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密围绕我区“科创转型驱动实践区、宜居宜业宜创生态区”建设大局,加大重点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力度,2017年共制定并公布《普陀区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实施意见(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0部,为我区人才激励、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重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备案工作,2017年对10部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发布后按照规定向区法制部门进行备案。

5、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并举,2017年对涉及我局的18部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修改与深化改革不适应、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切实为依法行政及“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三)     坚持规范行政执法,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1、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截止2017年11月底,我局及各局属单位,审批劳务派遣企业23家,批准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许可387份。完成集体合同审核备案488份,覆盖企业4251家,覆盖职工人数95083人。召开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选劳动关系和谐达标企业212家。完成41家人才中介机构、7家职业介绍机构的年检工作,新审批成立17家人才中介机构,完成11家人力资源企业服务许可证的变更。完成人才引进36人。对存在违法用工情况的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9件,作出行政处理21件,为10402名劳动者追发各类拖欠工资5276.9万元,追缴各类社会保险费204.85万元。向68名劳动者垫付欠薪115.38万元。完成新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5385人,对1132名工伤人员进行了认定。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费用5.28亿元,涉及人数54.57万人次。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全面更新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库。组织2批次共计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及考试(其中3名处级领导干部),并为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还完成8位行政执法干部的执法证审验和更换工作。

3、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接受来自党内、司法、社会的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实效。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工作。尊重上级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3次,出庭率达到100%。答复行政复议案件4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2件,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纠错一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围绕政府窗口效能建设情况,在局系统内部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制定了《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要点》、《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共制作公文58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党政混合信息12件),主动公开45件,主动公开率达到77.59%。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按办理程序和时限规定进行了回复。

(四)     加大法治工作力度,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民生保障领域检查处置力度。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群体性劳资矛盾处置工作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检查,督促欠费企业及时补缴。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其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达到法定标准。为某摩配城关闭提供保障,制订了专项处置预案。处置从事违法职业中介的举报投诉21件、违法收取押金18件,责令单位退回违法收取的押金等钱款共计2.4万余元。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培训市场整顿工作,走访排摸27家职业培训机构,取缔无证无照办学点2家。对辖区内39家定点药房,24家定点医疗机构、11家内设机构开展了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实医保违规人员66人次,追回违规医保费用约5.93万元。

2、发挥调解仲裁化解劳资矛盾功能。2017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610件,办结3716件,全部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案件2532件,协调化解2400件。仲裁部门及各类调解组织案件成功化解各类劳资矛盾率达到71.5%。

3、做好信访接待及突发情况维稳工作。接受来自信访、“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等信访、咨询、诉求共计1065件,均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接待、答复等工作,并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属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整改。做好十九大召开期间的维稳工作,妥善处置裕宸实业拖欠工资群体性争议,做好新疆回沪人员、军转干部的维稳工作。

(五)     加强制度落实,提高法治思维方式能力

1、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评析”“新时期法治建设与宪法实施”等法治讲座、专题法治培训,推动干部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带动人社干部队伍法治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在2017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考试,以促进各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超过90%。

3、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活动全过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检查、巡查中发放《求职提醒》、《企业用工指南》、《劳动者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进行普法宣法,提醒劳动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同时也提高了执法干部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4、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参加我区第二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选送作品获得视频类作品第三名。组织参加“春风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未保“两法一条例”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我局第29届宪法宣传周“五个一”系列宣传,组织法治讲座、法律测试、社区咨询、法治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将法治宣传阵地延伸至机关企业、居民社区、社会公共空间,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

(一)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

将依法行政纳入区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一是将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职能目标,分值为2分;二是将各单位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作为区机关绩效考核民意测评的项目之一,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测评;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要求,配合开展我区本年度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的考核工作。

(二)  严格落实干部任职考察制度

严格按照《普陀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干部任职前考察制度,将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程序,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用的科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实施全面考察,并填写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我局、区公务员局对各单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的职数、程序以及干部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各单位的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范、干部任职前考察工作实施到位。截至2017年11月,全区共提拔科级干部175人次,我局严格落实审核工作,为我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三)  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积极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纳入本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如在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中设置“依法治国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全面依法治国,加快上海法制建设”等课程,在科级干部轮训班中设置“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思维与法治上海建设”等课程,在新任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设置“廉政教育”、“保密知识”等课程,分层分类使公务员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掌握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区法制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

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管理,在我区干部培训相关课程中开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等培训课程,增强我区公务员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做到率先垂范,讲诚信,守规矩,严格遵纪守法。同时,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将报考人员相关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三、  存在不足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在工作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均衡的情况,部分单位科室对法治建设认识不到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监督问责机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力度有待继续加强。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感的有效举措不多,工作思路有待继续拓宽。

四、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推动普陀法治人社建设,努力使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推进。要紧密围绕本市、我区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大简政力度,适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重大决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要扩大听取意见的广度,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发挥好局法制部门、局兼职法律顾问等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统一执法规范标准,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各流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追责问责机制。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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