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8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普陀“两区”建设和人社领域中心工作,落实市、区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普陀法治人社建设。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1、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根据沪府发〔2018〕36号文的要求,积极做好“劳务派遣许可”审批事项调整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全面的清理,清查自设的准入门槛或前置审批条件,实现区级自行设置行政审批全部清零。认真做好《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并在落实好已有告知承诺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范围和实施范围。对相关审批事项开展归纳梳理,形成了第一批当场办结事项目录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并按规定对社会进行了公布。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普陀人社“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快“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细则”的建设制定。参加我区对餐饮行业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予以改正,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统一公示。充分依托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挖掘“互联网+监管”工作方式优势,破解工作难题。积极开展侵犯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专项自查。

3、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分两批次对行政审批等8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校核,并按照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要求,填报办事指南。比照国务院评估指标,对网上办事指南要素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夯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作基础。配合市人社局稳妥做好“一网通办”建设和推进工作,开展工作人员内部操作业务培训。对人社系统各业务条线使用的网上办事系统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清理“睡眠系统”“僵尸系统”。对直接面对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项目,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进行优化。组织局系统各科室单位学习《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等效能建设文件,开展政府窗口服务质量自查自纠。还通过优化服务措施,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一口式服务”模式。

(二)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为人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根据我局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有计划地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组织起草、法律审核并公布《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18年度节日补助费的通知》《普陀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等涉及民生保障、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等人社重点工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对2016至2018年就业创业相关规范性文件成效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本市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研究新一轮就业创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通过发布文件政策问答等形式,做好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为人社各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区法制办备案,发文数量较2017年有较明显减少。首次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完善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将文件起草、审核、发布等全流程纳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可视和在线办理。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文件制定”工作特点,及时完善更新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

3、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始终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安排,按照《上海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规定的清理程序,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梳理和清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在2018年第四季度做好即将失效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重新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依法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夯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顾问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切实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局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完成了顾问律师团队的续聘工作。2018年顾问律师参与处理回某沪知青维稳事宜和我区社工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事宜,参与重要合同审核20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1、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截止2018年10月底,我局及各局属单位,审批劳务派遣许可102件,审批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许可446份。完成65家人才中介机构的年检工作,新审批成立26家人才中介机构。完成人才引进36人。对存在违法用工情况的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4件,作出行政处理17家,追发各类拖欠工资7138.4万元,涉及人数5383人,追缴各类社会保险费182.28万元。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051件,完成认定1092件。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7979.36万元,用于失业救助、职业培训、就业补贴等失业保险金支出5.13亿元。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内79家人力资源中介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以职业介绍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取劳动者财物等违法行为,依法对10家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处理,责令退赔各类费用共计4600余元,有力维护了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营商环境公平有序,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医疗照护机构开展监督检查104家次,督促服务机构合法、规范运行。

3、推动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干部队伍进一步充实,共有4名人社干部通过了行政执法岗前培训考试并领取了执法证,其中有2名处级领导干部。邀请市人社局法规处、市劳动监察总队的领导及业务负责人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设执法业务培训讲座;邀请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就《工伤保险条例》及市局下发的各类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和培训。积极参与人社部、市人社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巩固业务知识,提升经办水平。坚持采用周一行政例会、双周五集体讨论等学习制度,加强对复杂疑难行政案件的集体讨论,分享执法办案经验和技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其中3件为主办件,全部建议及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复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理解和同意,对提案办理的总体评价都为满意。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制定了涵盖区人社系统所有业务内容的公开目录,并予以不断完善。2018年,共制作公文59件(含规范性文件3件,党政混合信息17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为47件,主动公开率为79.66%。编写了3部规范性文件的的政策解读,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中公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公开的1件、归为非申请并提供办理途径的4件,全部申请均按办理程序和时间规定进行了回复。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局系统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分析教育和区“四责协同”实施意见解读和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学习新党章 践行新党章》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教育,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分别点名曝光的7起和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落实“五个一”,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1、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对。提高各类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应对工作质量,2018年应对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实现出庭率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

2、强化仲裁矛盾调处功能。积极推进我区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共在10家重点园区开展了由街道、镇与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建的专业调解委员会。截至2018年10月底,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15件,受理10人以上集体案件27件,涉及劳动者446人,完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考核指标。共处理案件2176件,其中调解与撤诉959件,裁决1083件,撤回、撤销、移送等其它方式处理134件。人民调解共受理案件2243件,其中协调化解1785件,转仲裁458件,综合调解率69.3%。

3、稳妥处理各类信访矛盾。规范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切实维护信访秩序。现场接待来访174人次,完成区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件及网信、自收信件共计135件。完成市人社局网站的诉求、咨询15件,完成网站咨询答复120件,完成12345市民热线891件。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1、加大学法用法力度。全年共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3次、庭审观摩4次、模拟法庭实训1次,多次邀请市人社局相关处室为作依法行政的专题辅导。不断创新干部法治教育的形式,选取真实案例,由人社执法干部担任法官、陪审员、原告、被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重现了激烈对抗的法庭审理现场情景,变“灌输式”为“体验式”,通过模拟法庭培养执法干部应诉能力,切实提升学法实效。

2、增强普法宣法实效。紧扣人社工作重点,在春运、国际志愿者、“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工伤保险政策集中宣传周、依法治市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法活动。在现场宣讲咨询、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制作播放法治宣传动画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不断丰富普法宣法形式。顺利迎接2018年6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对我局的“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3、完善公务员学法培训。积极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将依法行政课程纳入本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如在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中设置“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等课程,在科级干部轮训班中设置“城市管理与法治思维”、“党风廉政教育”等课程,在新任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设置“保密知识”等课程,分层分类使公务员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掌握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区法制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存在不足

2018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普陀法治人社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部分职能转变还不够彻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二是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平衡,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

三、2019年工作设想

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相关部署,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保证普陀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提升“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成效,加快推动职能转变。以推动普陀“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改革工作中“痛点”“堵点”所反映的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有效提升涉及改革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效能。

(二)加强学法普法宣法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好国家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实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扩大普法范围,力争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对象全覆盖。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方法,善用群众语言,不断提升普法实效。

(三)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发现行政和执法中短板和不足,切实破解工作难题。加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提升普陀人社行政执法综合水平。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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