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9年,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普陀法治人社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加快人社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归集行政审批业务,落实“双减半”要求。积极落实本市、本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将审批业务进行归集管理,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积极做好“双减半”相关工作,对8项审批事项办理承诺时限进行压缩,精简审批申请材料。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监管。积极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对本年度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模式的批后监管,对相关机构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进行现场检查。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加大人社政策供给

1、加强重点工作领域的文件制定。积极做好人社重点工作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办法(2019~2022年)》等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做好起草、审核、发布及备案。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修订后《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统筹管理,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开展本区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与机构调整和职责调整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

(三)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

1、加快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规范,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应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普陀区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普陀区人社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提高决策效率,提升决策质量。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兼职法律顾问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件处置、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局法律顾问律师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7件,参与群体性欠薪处置1起,起草修改专业合同共计16份,还为补贴资金核查等重要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帮助。

(四)依法严格开展执法,强化工作制度建设

1、严格履行法定职责。2019年,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64件,作出行政处理36件,追发工资3992.8万元,涉及人数7638人,追缴各类社会保险费311.28万元。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236件,完成认定1285件。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691.87万元,用于失业救助、职业培训、就业补贴等失业保险金支出5.97亿元。

2、依法开展各类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对330家用人单位开展用工检查,依法依规将1家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区内就业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还核查企业234家,检查3911个公益性岗位,并对10家就业援助基地开展审计。

3、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程记录工作管理办法》,推行劳动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纠纷化解处置,及时调处各类争议

1、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工作。2019年,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复议案件14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7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纠错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行政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7次,出庭率达80%以上。

2、夯实调解仲裁工作基础。推进本区劳动争议四级联调网络建设,加强对各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提高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引入专业第三方组织,充实调解工作力量,提升调解成功率。2019年共受理调解案件4302件,仲裁案件3420件,先行调解率72.49%,仲裁结案率94.79%,综合调解率76.2%,有效维护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贯彻长三角合作一体化战略要求,落实“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等三地劳动仲裁部门达成友好共建。

3、妥善处置各类矛盾和突发事件。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答复工作。2019年,现场接待来访172人次,完成区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件及网信、自收信件共计134件。完成市人社局网站的诉求、咨询19件,网站咨询答复19件,12345市民热线1713件,政务服务“好差评”反馈8件。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事前预警,强化事中处置,加强工作衔接和部门联动,稳妥处置区内突发性劳动争议事件29起,切实保障了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1、主动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落实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书面建议1件、政协提案1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复完毕相关建议及提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复结果满意率达100%。

2、积极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9共制作公文78件(含规范性文件4件,党政混合信息15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为60件,主动公开率为76.9%。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申请均按办理程序和时间规定进行了回复。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三个责任制检查。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思想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运用好“学习强国”、中心组学习、人社学习专刊、“阳光人社”微信群等各类平台载体,多形式分层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参观浦东、普陀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

(七)坚持学法普法结合,提高干部法治能力

1、夯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基础。坚持局党组领导,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将普法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项目并形成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并及时向区有关部门备案。抓好普法落实,积极收集普法活动信息并及时上报,2019年共报送文字信息4篇、照片20余张。

2、完善人社学法用法。做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法工作,把宪法法律知识、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年度安排,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依据范围。利用“周练月讲季赛”、庭审观摩、案件研讨会等学习载体定期开展学法教育,每季度组织一场面向全员干部的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召开行政案件研讨会,丰富法治培训形式和内容。

3、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动员青年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普法宣传,2019年共派出640余人次青年干部参加宪法法律、业务政策、扫黑除恶等各类法治宣传,覆盖各类群体近9000人。在春运、“3·8”妇女节、“5·1”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劳动权利、依法维权、女职工童工法律保护等宪法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

2019年推进普陀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还有差距,工作还存在不足,表现在:“放管服”改革成果体现还不明显;推动普陀法治人社建设的相关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干部法治教育与需求不完全匹配、普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还不强等。

三、2020年的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围绕本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聚焦重点,破解难点,在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找短板、谋突破,通过细化工作规范,优化流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更优的服务,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更全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快在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建章立制,不断筑牢普陀法治人社建设的制度基础,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推动人社干部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三)更有效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宣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开展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法治培训有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系统内普法宣法资源整合,坚持普法宣传联系日常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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