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围?

2017-07-03 00∶07 来源: 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围: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