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3)办字第1282号)

2023年03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3)办字第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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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金雅青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案号:普劳人仲(2023)办字第1282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3年5月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志丹路8号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楼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