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638号)

2022年06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638号

东莞市鑫邦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艳丽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638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315号2楼第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