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392号)
2022年06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392号
上海易销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孙建东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因你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本会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2)办字第3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易销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孙建东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人民币175400.74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易销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孙建东2017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人民币135800元;
三、被申请人上海易销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孙建东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报销款人民币1948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