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方设法快处置 真诚为民解“薪”忧

2021-09-14 18∶09 来源: 人社局

近期,有劳动者向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反映其半年前受经销商B公司的雇佣在A公司担任临时促销员,工作结束后未足额拿到工资。但执法员进行核实处理时发现所提供的地址有误,一时无法找到两家公司的经营地。

大队执法员转变办案思路,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两家公司的基本信息,终于从B公司在普陀区某街道注册地的物业工作人员处得知B公司曾在此办公,但现已搬至新址经营的重要信息。执法员随即前往核查,确认劳动者反映情况属实。B公司承认7月就已知此事,也与A公司核实了该促销员3月份计发工资天数与实际出勤确有差异,由于A公司需按流程审批,因而延误了工资差额补发时间,劳动者等不及就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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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执法员耐心向B公司负责人员宣讲了相关政策法规,指出对于完成一次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协议在其完成工作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报酬,督促尽快补足工资差额。最终在当天B公司即先行垫付了工资差额2600元,劳动者对执法员的快速处置表示感谢。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高度重视欠薪案件的查处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用心解决群众的烦“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