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和推进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普委〔2018〕75号)、区委办《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委办〔2018〕11号)和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和推进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贯宪法和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

要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使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刻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

要通过落实我局“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普陀、平安普陀和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围绕“两个确保”和“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用宪法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

“两个确保”和“两个坚决维护”(即:确保今年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得到全面准确的领会和把握,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当前和今后我们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根本方向。各科室、事业所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区委曹立强书记在9月29日作《中国宪法制度的若干问题》报告中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组织大家学和拓展延伸学的方式,本着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做、踏踏实实干的态度,真正学深悟透宪法精神,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和“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促进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坚持三个结合,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落实我局国家机关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以有效普法促进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政促进深度普法。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相结合。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三)坚持普法创新与增强实效相结合。要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普法理念、内容、载体、手段和机制的创新发展,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间和不同需求,开展法治宣传,着力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推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所党政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局法制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各科所要切实加强对宪法学习宣贯和普法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做好人员、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把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实施普法清单机制。局普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已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管理执法任务实际出发,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详见附件二)。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重点普法项目,并于每年1月底前报局普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备案。

(三)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营造宣传氛围。各科所在已完成《宪法》专题辅导、科所学习、干部职工宪法“人手一册”目标开展自学的基础上,要结合支部党员学习、科务会、所务会等载体,继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普法宣传;要继续借助“普陀绿容简讯”、“上海普陀绿化市容”官微等开辟“普法园地”专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植树节”、“世界水日”、“卫生月”、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等专项活动设摊宣传,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要结合行政审批、投诉咨询、行政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的开展,开展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宣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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