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

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根据《普陀区2020年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普推进办﹝2020﹞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长江经济带办〔2021〕3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沪绿容﹝2021﹞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活垃圾清运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沪绿容﹝2021﹞78号)的相关要求,对照我局实际,就进一步落实长江经济带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环保问题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生活垃圾清运及残液管理。我区现有湿垃圾清运车辆57辆,承担全区每天湿垃圾的清运工作。其中槽罐车45辆,拉臂车11辆,桶装厢式车1辆。因限于中心城区的特点,本区无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目前所有湿垃圾车辆均按照渗滤液、垃圾残液随箱外运至末端的模式进行操作,我区末端为虎林路码头(船运至老港)、江桥焚烧厂2处,均为市局统一调配,最终垃圾残液随生活垃圾一同进入末端处置场所进行规范化处置,全程闭环管理。

(二)环卫车辆冲洗点管理。区内现有7处环卫车辆冲洗点,其中6处冲洗点配有污水池,车辆冲洗污水排入污水池后通过粪车集中抽取运至末端进行统一处置,其余1处正在整改中,计划4月底前完工。目前,已完成对车辆冲洗点冲洗水水质情况的监测,并积极探索对冲洗点位加装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

(三)洗车点废水排放管理。对于排查出的7家无备案经营性洗车点立即要求停业整改,引导其办理相关许可。目前,1家洗车点已关门停业,1家洗车点已办理好排水许可,5家洗车点仍在持续整改中。

(四)推进智慧监管。依托科技赋能,优化作业车辆GPS定位监管功能,实现作业车辆跨区预警、超时停靠预警、超重提醒预警,进一步提升问题发现查处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大平台、大智慧”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全过程监管,对偏离路线、车辆超载、超时停车等行为通过微信进行推送提醒,实现实时监管。

二、存在问题

(一)车辆问题。因清运作业动态性较强,在车容车貌、车辆跑冒滴漏和超载监管上,仍需持续加强。

(二)停车场地冲洗点问题。因中心城区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7处冲洗点位仅有3处是自有产权的,其余4处均为临时借用,不利于加装污水处理设施。

(三)洗车门店问题。因经营性洗车门店清洗车辆时排放污水的随机性较强,需持续加强对其污水排放的监管,避免发生直排雨水管或倾倒人行道的现象。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完成环卫车辆冲洗点位改造,实现各类冲洗水规范排放;垃圾残液实行“残液随车、全部入箱”的模式运送至市级末端,杜绝违规排放现象;规范经营性洗车点污水管理,确保常态长效,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提升方案

(一)完善清运管理

1、完善分类清运标准。明确分类垃圾清运装备配置、维护要求、清运作业规范、清运服务质量标准等,做到“不分类不收运”、“不规范不作业”。

2、优化清运作业模式。指导作业公司增加运能、增加频次,坚决杜绝清运车辆超载现象。

3、加强作业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专用车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车辆涂装,明确车辆标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清洁管理,确保清运车辆行驶过程中无拖挂、无滴漏、无污渍、无破损。及时更换密封条,控制装载量,严控垃圾残液的跑冒滴漏;对于生活垃圾产生的残液及污水按照渗滤液的管理要求,随箱运至末端集中处置,杜绝清运过程中间肆意排水行为。

(二)规范环卫排污

1、小压站冲洗水管理。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的场地冲洗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排放,严禁将小压站作业范围外的废水运送至小压站进行排放。

2、冲洗点冲洗水管理。如期完成环卫车辆冲洗点位改造,并根据冲洗水排放监测结果积极探索对冲洗点位加装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实现各类冲洗水规范排放。

3、企业加强自查自纠。督促各作业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日常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发现偷排、肆意排放垃圾残液及冲洗污水的,严肃查处。增强垃圾残液泄漏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作业公司建立车箱、集装箱破损、倾覆等意外情况导致的残液泄漏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意外,及时处理。

(三)规范其他排污

1、规范洗车门店污水排放。加强对5家整改中洗车点的监管,引导其办理相关许可。联合区城管、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不定期抽查洗车店废水直排雨水管、随意倾倒人行道问题。

2、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管。指导各街镇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等收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认定和监管。

3、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配合区建管委,为有污染物接收需求的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

(四)健全监管体系

1、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数据分析、注重结果反馈,形成“检查-发现-整改-督办”的闭环监管体系。

2、完善社会监管。重视市民投诉、媒体监督,针对市民投诉及媒体曝光的垃圾清运作业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整改,鼓励市民参与规范清运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推进协调联动

积极主动与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街道镇等相关管理部门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信息的沟通交流、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周检查、月报告的高压态势,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垃圾残液、冲洗水的处置合规合法,确保垃圾清运规范作业,确保洗车门店规范排污。

(二)加强人员培训

各环卫作业企业要定期开展环保问题分层分级培训,完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逐步形成分级培训、专项培训、定期轮训的“三合一”培训体系,增强作业人员的服务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洗车门店宣传指导,增强门店工作人员环保意识。

(三)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普陀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考核评价方案》、《普陀区环境卫生作业保洁质量标准和服务要求规范》、《普陀区环境卫生作业保洁质量和服务规范考核细则》,把环保问题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存储、清运等全流程管理,明确处罚举措,完善通报、约谈、考核制度,有力有序推进清运工作,确保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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