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普环公司、园开公司、桃浦保洁公司:

现将《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普陀区绿化市容市民诉求处理快速高效,不断提高行业社会管理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市民诉求处置考核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分类、定性定量”的原则,以专项检查、社会监督和综合考评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分值为100分,另设附加考核内容6分。

按照“12345”绩效考核体系,结合行业绿化和市容热线工作的展开要求,设“诉求受理”、“先行联系”、“按时办结”、“诉求解决”、“市民满意”和“其他”等六个考核项目,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六个项目的分值分别为:6分、14分、26分、20分、30分、4分;另设附加考核内容6分。

三、考核内容

对“12345”转来诉求及其他诉求进行考核,重点对各类诉求的受理、先行联系、按时办结、实际解决、市民满意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对各部门绿化和市容诉求工作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平台建设、政风行风和夏令热线诉求处置、防台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投诉中心根据考核细则,予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2、计分方式:每月对处理案件进行考核统计,年度考核分为月度的平均分(占70%)+年底专项考核(占30%)。

3、此考核办法由局投诉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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