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69416662902016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18
发文字号:
普绿容〔2016〕3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普环公司、园开公司、桃浦保洁公司:
现将《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确保普陀区绿化市容市民诉求处理快速高效,不断提高行业社会管理精细化水平,特制定《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市民诉求处置考核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分类、定性定量”的原则,以专项检查、社会监督和综合考评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分值为100分,另设附加考核内容6分。
按照“12345”绩效考核体系,结合行业绿化和市容热线工作的展开要求,设“诉求受理”、“先行联系”、“按时办结”、“诉求解决”、“市民满意”和“其他”等六个考核项目,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六个项目的分值分别为:6分、14分、26分、20分、30分、4分;另设附加考核内容6分。
三、考核内容
对“12345”转来诉求及其他诉求进行考核,重点对各类诉求的受理、先行联系、按时办结、实际解决、市民满意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对各部门绿化和市容诉求工作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平台建设、政风行风和夏令热线诉求处置、防台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投诉中心根据考核细则,予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2、计分方式:每月对处理案件进行考核统计,年度考核分为月度的平均分(占70%)+年底专项考核(占30%)。
3、此考核办法由局投诉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