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430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社区办:

徐梅芳提出的关于利用拆违腾出的空地打造公共休憩空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汇办意见函告如下:

普陀区开展“五违四必”整治,拆违腾出较多空地,腾出的空地基本在规划上都有属性。原则上,应该按照土地属性尽快安排项目建设。拆违土地在没有达到规划建设项目所需全部面积前,或项目处于建设前期阶段,项目一般不能及时进入施工阶段。

规划为绿地的,绿化管理部门可以加快推进绿地建设或进行局部临时绿化建设。

对于明确为闲散无法利用的土地,绿化管理部门可以将其建设为零星公共绿地。

对于拆违空地是非绿地建设项目的,现状至项目实际开展有较长周期的,可进行临时绿地建设。对于有明确建设节点的项目用地,原则上应予覆盖、围挡,等待进入建设程序。

    建设高标准的公共休憩空间需要地块具备较为可靠的绿化用地属性。拆违出来的用地何时能腾地一般没有明确的计划,待拆除后,有规划设计、申请预算、政府采购、组织施工等一系列环节,存在空置期也是客观事实。我局在近年来的拆违腾地后续工作中已经及时与各街道镇无缝对接,通过协调预算等诸多环节,跟进建设了大量的零星公共绿地和临时绿地,并在有条件的街角或有较大面积的拆违绿地中提高了绿地建设的标准,设置了亭廊、坐凳、绿道、灯光照明等设施。金沙江路等拆违后腾地闲置的情况,是因为金沙江路有后续的道路调整实施计划,故不便于建设临时绿化。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 3月2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