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汤志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区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加强管理和指导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居住区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实施绿地调整以达到优化绿地结构、提升绿化景观、提高居住区宜居宜行水平的目的。居住区绿化调整和日常养护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受到居民的高度关注。只有合法依规的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才能确保达到居民满意,顺利推进调整改造工程。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落实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绿化调整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落实,指导居住区合法实施调整改造。

《上海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中,对于居住区调整改造的实施主体、调整原则、调整条件和调整程序等均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我局将联合房管局,根据居住区绿化调整改造所涉各方包括业委会、居委会、居民、物业公司、绿化调整作业单位,充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消除理解的偏差,对绿地率、立体绿化补偿等存疑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鼓励小区在前期准备时,向我局进行充分的咨询。我局会指导业委会作为实施主体,完整的做好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通过完善的合法依规完流程,有效杜绝绿化调整改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流程不完善、作业不规范甚至违法毁绿行为,减少各方因调整改造而产生的矛盾。

二、支持和配合居住区严格实施绿化调整改造。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严格遵守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绿化调整改造方案必须经过公示、征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如涉及迁移、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等,还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此,如居住区有相关方面的需求,我局将派工作人员实地踏勘现场,给出行业意见,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过程中给予充分的指导,为小区的合法调整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居住区绿化日常养护的行业指导。

依托绿委办这个平台,我局的社区绿化管理所等部门,将加强对居住区绿化养护方面目前存在的难题的调研,加强对养护单位的行业指导,通过培训等形式提升养护单位作业水平,降低因日常养护不当引起的矛盾,推动小区绿化养护水平能够不断得到提高,居住区绿化面貌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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