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伟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移除华联吉买盛新村路店门口绿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华联吉买盛门口的绿化带移除,应至市绿化市容局办理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但以华联吉买盛顶楼屋顶绿化作为占用绿地的补偿,不符合市绿化市容局审批占用公共绿地的许可要求。因此,我局经研究后将落实如下工作:

一、加强补种和后续养护。对于目前该绿地裸土裸露和苗木面貌不佳的现状,我局将责成绿化养护部门研究和尽快落实补种方案,并在今后针对该绿地进行重点养护,确保该绿地能够形成和保持良好的经绿化景观面貌。

二、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要求,市绿化市容局审批占用绿地必须做到“占一补一”。因此,可根据该位置房屋、道路综合改造方案,确保公共绿地能够做到“占一补一”的前提下,按要求报市绿化市容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实施综合改造,同步实施公共绿地调整改造,最终达到绿化景观佳、行人通行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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