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4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公安分局:

傅佩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公共绿地遛狗时不文明行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公共绿化景观建设及管养工作卓有成效,营造了多处居民推门可见的美丽街头景观。在景观提升的同时,仍有少量不文明行为出现,导致街头绿地内时有狗粪出现。针对该类情况,我局以“墙根到墙根”的大保洁要求为抓手,要求下属公共绿化养护企业做好区域内绿地垃圾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区公共绿地保洁频次根据区域重要性的不同分别为1次-3次/天,作业同时如发现有人随地扔垃圾、遛狗随意排泄等情况,主动上前劝阻以保障街头亮丽美景。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