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71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两桶式’垃圾分类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加强宣传,在垃圾桶上设置语音感应设备”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规定,我区道路废物箱和公共场所的废物箱都已张贴了相应的分类标识,指导市民分类投放。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21﹞2号)的要求,区分减联办今年将对沿街废物箱进行投口改造,可回收物的投口改造后将更利于可回收物的投放,而不利于干垃圾的投放,促使市民将干垃圾投入干垃圾投口,提升分类实效。由于废物箱日常保洁需要用水冲洗、擦拭,在安装语音感应设备存在一定困难,后续,区分减联办将通过细化分类标识、更新破损标识等方式来向市民宣传分类投放知识。

二、关于建议二“在公共场所两桶式收容器附近增加湿垃圾集中收容器”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规定,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备餐饮区、小卖部或客流集中休息区的,应当在这些区域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按照《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沪分减联办﹝2021﹞2号)工作要求,将公共场所的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情况、宣传氛围、员工宣传培训纳入考评内容,区分减联办也会指导督促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公共区域内通过海报、标语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告知各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摆放位置,便于市民投放。

三、关于建议三“加强公共场合两桶式收容器,湿垃圾收容器的管理监督工作”

普陀区按照属地牵头、单位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落实所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强化源头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加强相应公共区域分类容器、标识标志、分类投放管理,条线管理部门、属地街镇和商场商圈物业、轨交站点经营者分别做好道路废物箱、责任区域废物箱、站点废物箱的分类实效管理。加强客用交通枢纽垃圾分类的实效管理,对上海西站等交通枢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分类投放实效巡查等方式提高分类实效。

感谢你们对普陀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关注,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为垃圾分类“新时尚”风景线增光添彩。也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