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公园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养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落实“全覆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公园服务水平,现将《普陀区公园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普陀区公园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城市公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19]156号)的文件精神,为不断提升本区公园景观面貌和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园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市场化运作模式,巩固深化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本区公园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由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简称绿容局)制定,委托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简称绿化中心)组织实施。绿化中心代表绿容局行使普陀区公园养护管理职责,组织考核,督导公园养护项目中标单位(简称养护公司)有序开展各项养护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区财政拨付养护经费的公园,行业管理的公园参照此办法进行检查,不参与排名和奖惩。

一、总体目标

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这篇大文章,不断提升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水平,让城市有更丰富的绿色,让绿化有更多样的色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人与自然伙伴相依的“绿色生命共同体”的新型城市治理模式,以公园城市建设展现普陀城区发展的特色和风采,形成新的城市名片。

全面提升公园常态长效管理水平,秉承“人民公园为人民”的管理理念,围绕“ 提升公园品质、提高服务水平” 这一目标,坚持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标准、精细管养,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着力打造绿意共享的城市公共休憩空间。

    二、管理职责

1、绿化中心职责

绿化中心负责全区公园常态监管工作,并做好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考核情况汇总。

2、第三方专业机构职责

绿化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开展专业考核。

3、养护公司职责

养护公司对合同养护范围内的公园,按照公园养护标准、规程、规范履行合同约定,做好各项节点性、技术性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公园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检查考核内容

1、按照“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当年度规定的各类重点工作考核完成情况。

2、按照《上海市公园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对本区公园的各项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市、区两级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工作、市级业务考评事项、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4、公园日常诉求处置情况。

5、公园创建星级、文明公园的情况。

6、重大节点、节庆期间的花坛花境布置评比情况。

7、公园延长开放期间的养管情况。

8、其它与公园管理相关的情况。

四、检查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和巡查抽查,组成如下:季度总评分=月度检查平均分*30%+季度考核分*70%;

年终总分=季度平均分*80%+巡查抽查分*20%

公园养管总分满分为100分,85分为及格分。

1、月度检查

每月由绿化中心与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组成检查小组对公园园容园貌、规范服务、综合管理等按照《公园基本标准考评表》进行常态检查。

2、季度考核

每季度由绿化中心委托区园林学会对公园的园艺养护、规范服务、园容卫生、设施维护及安全保卫等项目开展专业综合考核,按照《上海市公园测评标准(评分表)》进行考评,评分结果以每季度下发的《季度考核情况通报》为准(季度考评当月不再进行月度检查)。

3、巡查抽查

每季度由区绿容局和绿化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公园园容园貌、规范服务、综合管理等进行检查,每季度抽取25%公园,全年巡查全覆盖,按照《公园基本标准考评表》进行检查打分。

五、考核标准

1、月度检查按照《公园基本标准考评表》执行;

2、季度考核按照《上海市公园测评标准(评分表)》执行;

3、公园管理部门巡查抽查按照《公园基本标准考评表》执行。

六、奖惩措施

1、奖励措施

根据本考核办法,对各公园进行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对养护成绩优秀的公园,建议上级主管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主体给予相关行政、经济奖励。

2、处罚措施

根据本考核办法,对各公园进行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年度总评分排名末位的公园,其对应的养护公司在下一轮招投标中将失去该公园的养护投标资格。总评分在85分以下,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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