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行道树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镇)、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全覆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普陀区行道树的养护管理,不断提升绿化品质,我局对《普陀区行道树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普绿容〔2019〕46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普陀区行道树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经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普陀区行道树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本市提升行道树养护管理精细化水平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沪绿容﹝2019﹞341号)及《上海市行道树附属设施三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3年)》(沪绿容﹝2021﹞194号)文件精神,落实“四化要求”,推动本区行道树量质齐升,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的绿化生态景观;同时深入推进行道树养护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行道树管理水平,定期对行道树管理养护面貌实施检查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区财政拨付养护经费的行道树产业,所指的行道树包含:行道树及相应辅助设施。

本办法由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委托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实施(以下简称绿化中心)。绿化中心代表区局行使普陀区公共绿化管理养护职责,负责监管行道树养护产业的景观面貌,组织考核,督导养护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简称养护公司)有序开展各项养护工作。

一、 总体目标

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积极补短板、促亮点、强服务,打造更良好的绿化景观面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序、更安全、更美丽的管理服务和更高品质的城市环境。

全面提升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坚持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行道树管养水平,积极创建和巩固提升林荫道和绿化特色道路,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绿化景观。

二、 管理职责

1、绿化中心职责

绿化中心负责全区行道树常态监管工作,并做好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等)、各街道(镇)管理部门及养护公司考核情况汇总。

2、第三方专业机构职责

绿化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等),开展专业考核,以及重要节点的专项考核。

3、各街道(镇)管理部门职责

各街道(镇)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行道树的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等工作。

4、养护公司职责

养护公司对合同养护范围行道树,按照行道树养护标准、规程、规范,做好各项节点性、技术性工作。

针对市、区两级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工作、城区考评检查、突发事件处置等,按要求加强行道树养护的执行力度。

三、 检查考核内容

1、按照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下发的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当年度规定的各类行道树工作进行重点考核。

2、行道树日常养护及缺株补种情况,从养护经费中核定专项经费用于缺株补种工作,确保补种存活率。

3、色叶观花行道树精细化养护情况。

4、行道树附属设施维护情况。

5、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应急抢险处置情况。

6、各项养护工作计划、总结及日常台账记录等情况。

7、其他上级部门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四、 检查考核细则

每季度对各街道(镇)行道树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测评,产生一个季度性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85分;其中:日常考核占80%,抽查考核占20%。

1、日常考核

行道树日常考核分为:专业考核占50%,常态监管占30%,街道、镇监管占10%,公司自评占10%。

(1)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绿化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普陀区园林学会等)实施考核。每季度对行道树开展专业考核,占总评分的50%。根据季节性工作要求,可增加组织剥芽、冬修、色叶观花行道树专项考核。

(2)常态监管

绿化中心每月对公共绿化开展常态考核,占季度性总评分的30%,其中:监理巡查占10%,内业资料占10%,整改时效占10%。

绿化中心委托专业养护监理公司实施常态监管工作。每月对行道树开展常态考核,考核可包括沟通反馈、修剪、景观面貌、病虫害防治、附属设施维护等行道树养护专项工作。每月25日前形成《普陀区行道树养护巡查报告》,占季度性总评的10%。

养护公司每月提交工作台账、工作小结等,根据资料齐全、内容详实、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月度评估,占季度性总评的10%。

绿化中心每季度下发专业考核汇总情况,根据养护公司的整改时效、沟通反馈等情况进行月度评估,占季度性总评的10%。

(3)街道、镇监管

各街道、镇管理部门按照林长制责任体系要求,实施属地化管理。每月对行道树开展日常监管,根据养护公司的日常总体养护面貌、设施完好、产业完整、整改时效、沟通反馈、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月度评估,占季度性总评分的10%。

监管评分以每月上报的行道树月考核表为准。每月20日前,将考核表上报绿化中心。

(4)养护公司自查

每年1月20日前,上报各公司行道树养护自查办法。养护公司每月开展1次自查自评,占季度性总评分的10%。重点突出行道树日常养护情况、色叶观花行道树精细化养护情况、行道树附属设施维护情况等。要求每月考核全覆盖桃浦、长征、真如、曹杨、长风、长寿、甘泉、石泉、宜川、万里街道(镇);每季度做到重点色叶观花行道树考核范围全覆盖。养护公司每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日常养护台账、相关专业养护台账上报绿化中心。

2、抽查考核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行业重点工作,不定期对行道树开展飞行检查、随机抽查。全年抽查次数不少于6次,抽查考核体现随机性、强化“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工作,占总评分的20%。

五、 奖惩措施规定

1、奖励措施

根据本考核办法,对养护公司承担的产业进行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对养护成绩优秀的企业,建议上级主管单位对养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主体给予相关行政、经济奖励。

2、处罚措施

(1)每年制定行道树缺株补种清单,补种存活率低于90%,酌情扣除补种经费。

(2)对于冬季修剪和夏季剥芽这两项重点工作完成不力的,酌情扣除基本养护经费。

(3)对于重点色叶、观花行道树养护不到位、面貌不佳的情况,酌情扣除基本养护经费。

(4)确保重点工作绩效成绩,在市局行道树专项考核中名列前茅。对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土壤改良及植物复壮、防台防汛、应急处置等各项市局重点工作完成不力的,酌情扣除基本养护经费。

(5)对年度总评分在85分以下的街道(镇)进行通报批评。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