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确保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热线诉求处理快速高效,促进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向精细化转型,普陀区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标《普陀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2021版)》,对原《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民诉求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制定出《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分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二、考核主体:

由普陀区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核。

三、考核对象: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涉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的处置部门。

四、考核周期: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年度考核周期与市对区考核保持一致,统计时间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本考核年度办理周期内未办结的工单,纳入下一年度考核。

五、考核范围: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涉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全渠道受理的全部事项(局电受理的诉件参照此考核细则执行)。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考核细则》。

分为:诉求受理情况、先行联系情况、按时办结情况、诉求解决情况、市民满意情况、其他情况、附加考核内容。

七、考核权重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细则,予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2、计分方式:每月对处理案件进行考核统计,年度考核分为月度的平均分(占70%)+年底专项考核(占30%)。

3、对局科室、事业单位的考核评分结果纳入局年终综合考核方案,作为集体与个人评先推优的依据之一;对作业企业的考核评分结果纳入局年终对企业的作业考核评价体系。

4、此考核细则由普陀区绿化市容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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