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机动车处置的请示
索引号:
SY69416662902016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5-27
发文字号:
普绿容〔2016〕3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普陀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机动车处置的请示
普陀区财政局:
我局下属普陀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机动车10辆,总金额1076000元。该批车辆均为国3排放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依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国3柴油货运机动车已禁止在市中心区域内通行。为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拟对该批机动车处置更新。
现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转让处置。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