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申请普陀区绿化市容局对外房屋出租租金评估经费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公物仓管理的通知》(普财资〔2020〕1号)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须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出租价格。我局自2020年起,逐步对合同到期房屋启动续签程序。目前,已有4处房屋租金形成评估报告,并已通过区财政审核。经确认,第三方评估机构(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拟收取评估费用6.07万元。

2021年度,我局另有多处房屋也面临合同到期,须完成房屋评估后才能续签合同。预计房屋租金评估费用为16.03万元,评估周期每2-3年将会进行一次。

近十年,我局所收到的房屋出租出借收入与区财政协商后均已通过非税系统全额上缴国库,并无涉及租金的其他相应支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连年压减,公用经费吃紧,也无法承担评估费。目前,我局面临房屋租金评估费用高,无力支付的窘境。 

望区财政局考虑我局实际困难,将房屋出租出借评估费纳入部门预算,以支持我局出租资产管理工作。

请函复,为盼。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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