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企业专营延期的通知
索引号:
SY69416662902015000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7-13
发文字号:
普绿容〔2015〕3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8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各建设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50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51号)以及《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普绿容[2014]51号)的规定,普陀区2015年新一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企业的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在此期间,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专营企业采取延期的方法,具体通知如下:
1、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开展2015年新一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企业的招投标工作。
2、为确保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市场的平稳、有序过渡,在未产生新一轮中标企业以前,按照本区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专营模式实施,即由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禹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滨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营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儒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继续负责承运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3、新一轮招投标工作结束,产生新的中标专营企业,与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完成签订“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运输项目监管协议”,原专营企业的专营期限即刻终止。
上述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建设单位(告知本项目总包商)认真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