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请审批《普陀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的请示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开展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1〕17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 年)》的通知》(沪绿容〔2022〕94 号)及《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 年)》规划要求,结合普陀区环卫设施现状水平和提升普陀区生态环境整体水平的要求,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组织编制了《普陀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现已完成报审稿。

一、规划期限

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

三、规划原则

坚持规划协调一致,长效管理;

坚持规划前瞻性,可操作性;

坚持因地制宜,集约用地;

坚持全程分类,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1、规划目标

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无废城市”建设重大战略需求,以全面实现固体废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主线,建成社会共治、运营有效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促进各类固废源头减量,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固废设施及环卫停车场、公厕、环卫作息场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补充环卫设施的缺口,加强新建区域的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提高环卫设施设备服务能级水平,深化精细管理,打造更舒适、更靓丽的普陀区人居环境。

2、规划指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0%

装修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率80%

环卫公厕服务优良率98%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

道路冲洗率100%

五、环卫设施总体布局及内容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规划期内普陀区干、湿垃圾均由市级设施统筹处理。规划远期,建设1处可回收物集散场,拟选址于祁安路两侧、连亮路南侧、祁连山路东侧地块地下空间,可回收物集散场所需面积10000m2,处理规模300吨/日,负责全区可回收物的分拣、暂存、外运。

2、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规划在建1处湿垃圾中转平台(规模800吨/日),位于祁连山路971号,预计2023年建成使用。湿垃圾中转平台建成后,规划期内在此进行湿垃圾中转运输。

3、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规划在建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全区装修垃圾,规模20万吨/年,占地10000m2。规划近期保留百玛士装修垃圾临时分拣转运设施,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装修垃圾可直接进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分拣中转。老港再生建材利用中心作为普陀区装修垃圾托底设施。

规划远期,结合可回收物集散场,配套建设1处大件垃圾分拣利用中心,负责全区大件的分拣破碎,处理能力100吨/日,占地2500m2。

4、环卫停车场

规划在普陀区南部、西北部、中部结合公共绿地地下空间,选址3处环卫地下停车场,基本能补足普陀区环卫车辆停车缺口。

5、公共厕所

规划按照“完善公建配套公厕、大力推广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环卫公厕有益补充”的原则进行配置,规划期内新建环卫公厕20座,新增公厕等级均达到二类等级以上。

6、环卫作息场所

规划期内普陀区新建环卫作息场所20座,从各街道规划公共绿地指标配建,单座环卫作息场所面积不小于150m2。

7、环卫工人闭环管理场所

闭环管理人员按照公厕保洁人员20%配置、清运人员100%配置、清道人员30%配置,以保障辖区内基本环卫保障工作。规划利用环卫作息场所、公共厕所、小型环卫基地等,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分散闭环管理,各街道因地制宜预留系统内绿地空间分散布局闭环管理场所,可采用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集装箱的形式多途径实施。

现上报,请予审核。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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