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蔡诚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监管土方车、加强道路污染源头治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普陀区建设工程项目多、任务重,出土量大,对渣土运输造成一定的压力。针对渣土运输中存在的跑冒滴漏、超载超速等问题,我局已制定了《普陀区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同区建管委、区交警、区城管等部门,开展源头治理、过程监管、专项打击,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工地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

依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即:空气污染超过黄色预警天气不开挖,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现场管理员不到岗不开挖;无处置证副本的车辆不许进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施工工地;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工作要求纳入文明施工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同时,推动施工工地在场地出口设置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阻止未持有处置证、超载、未密闭等违规车辆进行作业,防止运输中造成道路污染。区建管委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工地冲洗槽规范、车辆出门前的冲洗规定;加强在建工地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行驶现象。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主要妨碍道路安全的“一黑两超” (黑车、超载、超速)问题加强治理。每年采取视频播放、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方式,对大型工地、运输单位开展安全宣贯,提升驾驶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对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结合“一网统管”、车辆GPS监控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车辆采取通报、追溯、锁定、处罚措施,对企业采取诫勉谈话、停运整顿等管理措施。

三、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诚信管理

建立渣土运输企业诚信档案,将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定期开展考核评比。今年我区将开展新一轮工程渣土(拆房垃圾)运输企业招投标工作。借此契机,选拔符合高标准规范运输的企业作为专营单位,净化运输市场。

四、强化管执联动打击违规行为

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促进日常管理和执法,并推进管执联动。一是区绿容局严格渣土处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管理执法查处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区城管、交警借助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协作平台,形成城警无缝衔接执法态势。由交警部门拦截涉嫌“三超”、交通违法的渣土运输车辆,第一时间由属地城管中队跟进查处涉嫌无证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是区城管开展源头建设单位常态化执法检查。四是区交警对不按规定线路、闯禁令的渣土车予以处罚,加强“大型车右转必停”管理措施的落实,大型车右转事故明显下降。五是区环保、区绿容、区城管、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常态化协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区道路有针对性地设卡执法,重点查处无证运输、车容不洁、道路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实施“严管严惩”措施,推动全链条打击、罚后整改和信用惩戒。对符合《上海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吊销程序》规定的违规行为,市绿化市容局予以吊销运输许可证。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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