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130号提案的答复

钱传东、郑淑怡、吕欢、谈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解决新能源环卫车充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围绕新能源环卫车推广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具体措施,对于我区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具有借鉴意义。我局将积极推进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在解决车辆停放、充电、配置资金等方面开展如下工作:

一、补齐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普陀区环卫停车场严重不足,多为临时租借来的旧改基地及桥下空间。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为了完成现有的环卫作业任务,需配置2-3倍数量的电动车辆替代原有燃油车。由于我区本身就缺乏停车场地和充电场所,现阶段大量推广电动车辆无法满足车辆停放及充电需求。

我局将结合编制《普陀区2021-2035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契机,与区规划资源局共同努力,明确新能源环卫停车场规划选址,加快推进环卫停车场建设工作,以按需并适度超前的原则,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1-2座环卫停车场的建设任务,同时推进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保障新能源环卫车日常基础充电需求。

同时,区规划资源局将在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审批过程中适当考虑社会服务类车辆停放的需求,合理布局市政、环卫等社会服务车辆等专用车辆的停车位。

二、挖掘潜力、解决过渡时期充电问题。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电动汽车的渗透率越来越高,尤其在公交、市政、环卫领域。随着新能源运营车辆规模逐步扩大,对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新能源环卫停车场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无法满足现阶段所采购纯电动环卫车辆的充电问题,下一步,区建管委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规资局等相关单位,适时研究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宾馆、医院、加油站、停车场、桥荫桥孔等场地资源,扩大充电设施布局规模,补齐充电网络短板,有效缓解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车辆充电不方便等问题,便于纯电动环卫车辆就近在合适区域临时停放和临时补电。

三、目标明确,加快实施新能源环卫车推广任务。

按照“到2023年,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基本建成运行有效的新能源环卫车配套设施体系,新能源环卫车替代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车辆100%使用新能源车,新能源环卫车占环卫车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50%。”的总体目标,随着环卫停车场的建设进度,每年匹配相关财政经费,逐步增加新能源环卫车的更新及新增数量。

区财政局在编制2022年我局部门预算时,已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新能源环卫车辆,且该批拟采购车辆作为推广新能源环卫车辆的试点,对停放和增容负担没有很大的需求。同时,我局与区财政局多次商讨停车场地和配套设施建设,拟根据新能源车辆的先行先试情况,以及我区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逐步落实落实资金,解决基础设施问题和新能源车辆采购问题。

非常感谢委员们对此项工作的关心,欢迎你们再提宝贵意见,并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多加指导。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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