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照《202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科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项,并准确发布区科委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制定、发布《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等4份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询、发布、备案等法定程序,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区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拟订并公开《普陀区科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接受公众监督;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过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普陀科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依据区府办指导意见、季度监测,完成4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报问题的整改;做好“普陀科技”网站改版工作,进行数据核对、迁移;不断优化整合“一网通办”业务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五)监督保障

    区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组织政务公开本级业务培训,分管领导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9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区科委针对政务年度考核及第三方监测反馈结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公文存在表述不规范、错别字情形及网站外链等问题。二是门户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制度及办公室文稿校对等相关规定,切实把好公文质量关。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梳理各栏目更新时间要求,切实按时间节点开展门户网站栏目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二)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月活动。8月26日位天地科技广场召开研发服务产业政策宣介会,5大地区投促分中心、17家科技园区载体以及15家研发服务企业等单位代表参加。

    (三)持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梳理、整合科委政务公开目录清单37项,形成并公开《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便捷度。

    (四)整合“一网通办”相关事项。协调市科委相关处室撤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等7个无实际业务的一网通办市级事项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永久居留申请的初审和推荐”等4个一网通办区级事项,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五)普陀区科委开展“一网通办”走进企业,走进群众宣传推广活动。10月20日中午,普陀区科委在天地软件园开展“一网通办”走进企业、走进群众宣传推广活动,区科委联合长征镇、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深入园区、走进企业,零距离宣传“一网通办”的亮点服务和热门应用,约30家企业前来参与。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