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责任事项 | 责任形式 |
行政机关 | 工作人员 |
一 | 行政审批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审核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审核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审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科普活动认定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科普活动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科普活动认定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科普活动认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科普活动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科普活动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科普活动认定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科普活动认定、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科普活动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科普活动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科普活动认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科普活动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科普活动认定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科普活动认定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科普活动认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科普活动认定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审批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依法应当举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决定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 责令退还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法收取的费用 | 追缴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法履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二 | 行政确认 | 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初审) | 在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中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实施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进口科普影视作品认定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确认 |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 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中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三 | 行政检查 | 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违反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定,损害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少于2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出示检查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按照规定制作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笔录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在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时未回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技术市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规定的行为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四 | 行政奖励 |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初审) | 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法定程序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选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奖励 | 科普工作先进奖励 | 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奖励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法定程序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奖励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奖励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奖励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科普工作先进奖励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奖励 |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 | 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大开展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五 | 行政指导 | 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 | 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鼓励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指导 | 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 | 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指导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创建工作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指导 | 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 | 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指导社区创新屋建设工作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指导 | 指导科普活动开展 | 指导科普活动开展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活动开展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活动开展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活动开展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指导科普活动开展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行政指导 | 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 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指导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六 | 行政规划 |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 |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七 | 行政决策 | 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制定科技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八 | 其他权力 | 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 | 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补贴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科技小巨人工程(初审) | 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初审) | 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科技统计 | 科技统计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统计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统计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统计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科技统计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科技工作信访办理 | 科技工作信访办理适用依据错误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工作信访办理违反法定程序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工作信访办理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科技工作信访办理行为明显不当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科技工作信访办理的法定职责的情形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 | 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义务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规定收取费用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应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不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科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或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中,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主动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的规定的其他行为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其他权力 | 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 | 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义务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不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规定收取费用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应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不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科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或者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中,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违反依申请公开科技工作政府信息的规定的其他行为 | 责令改正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九 | 行政检查 | 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 | 未对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未对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十 | 行政奖励 |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行政奖励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奖励申请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职责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行政奖励 |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行政奖励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奖励申请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职责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十一 | 其他权力 | 经济信息化信访办理 | 对收到的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的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经济信息化信访人是否受理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推诿、敷衍、拖延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经济信息化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将经济信息化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在处理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经济信息化信访事项和经济信息化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警告、记过、记大过、责令改正 |
打击报复经济信息化信访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经济信息化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经济信息化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适用法律、法规、政策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经济信息化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经济信息化信访办理意见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经济信息化信访工作中徇私舞弊、接受馈赠或者收受贿赂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经济信息化信访材料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其他权力 | 依申请公开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 | 在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未建立健全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公开不应公开的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不依法履行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 履行职务、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其他权力 | 主动公开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 | 不及时更新公开的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内容、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不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或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未建立健全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公开不应公开的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不依法履行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 履行职务、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在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其他权力 | 区级财力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 | 对符合规定的区级财力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项目申报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其他权力 | 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试点、示范建设的确定 | 对符合规定的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试点、示范建设的确定项目申报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试点、示范建设的确定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未经过专家论证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