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普陀区科技平台项目验收资金的函

区财政局:

2017年,经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同意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国家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00万元(附件:《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7-02)),由区财政局分二期拨付,第一期按70%即140万元比例直接拨付至企业,30%尾款待验收合格后,由区科委凭验收凭证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同意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平台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400万元,(附件:《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7-03)),由区财政局分二期拨付,第一期按70%比例即350万元直接拨付至企业,30%尾款待验收合格后,由区科委凭验收凭证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2018年10月,区科委组织召开了科技平台项目专家评审验收会,对上述5家企业的平台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经评审:该5个平台项目验收结果均为合格。特申请对上述5家企业拨付30%验收资金,共计180万元。

特此函商。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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