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关于商请出具研发项目鉴定意见”的回函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关于商请出具研发项目鉴定意见的函》(沪地税普函[2018] 1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于2018年3月28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7个项目,及上海喔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4个项目进行了鉴定。

根据专家意见,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在会后补充了以下材料:1、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2、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补全;3、项目科技查新报告;4、专利清单。我委认为该公司全部7个项目“四种形式的上包台”、“推板式总包分拣机”、“多种形式特殊格口”、“高速收寄秤”、“点阵式分拣机”、“落袋式分拣机”、“直线式交叉带分拣机”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

专家评审认为,上海喔噻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收钱吧APP开发-Android”、“收钱吧APP开发-IOS”、“收钱吧商户服务平台”、“收钱吧运营管理平台”4个项目,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

特此回函。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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