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的通知

2013年05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职成〔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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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评选“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

每月之星”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区学校:

  为大力弘扬终身学习推进员乐于奉献、助人为善的崇高精神,宣传区域终身教育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增强社区志愿者的光荣感、事业心和责任心,开创普陀区终身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普陀区建成学习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经普陀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开展“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各街道(镇)担任终身教育推进员的工作者可报评“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

(二)名额:每月评选10名“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


二、评选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区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

2、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的情况下参与推动终身教育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活动。

3、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绩突出,每月服务次数在6次及以上,时间在20个小时及以上。

4、积极宣传推进员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根据本区终身学习推进员专题网站要求注册,每月上传稿件,要求具有针对性、规范性、真实性,每上传一片稿件计1分,被推荐为精华贴后,再根据内容加1到2分。精华贴评选的标准:文字生动,描述清晰,具有一定的思考层次,附有真实照片。

5、志愿服务事迹感人,影响和带动大量社区居民参与到终身学习中。

6、能够组织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7、在推进员网站的互动版块中积极组织讨论、发帖,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三、评选办法

(一)由各街道(镇)社区学校负责申报,区学促办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开展评选工作。

(二)“每月之星”采取群众推荐和网上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应反映自担任终身学习推进员过程中的工作和成绩,均以A4纸打印,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四号字。网络评选将根据每月最后一天的积分排行榜进行排序,对前10名授予“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称号。

(三)由评审小组提出“每月之星”初步名单,经公示后由区学促办会议决定表彰名单。两次获得“每月之星”称号的推进员将授予“一星”推进员称号,四次获得“每月之星”称号的推进员将授予“二星”推进员称号,以此类推。年底将对高星级优秀推进员予以年度表彰。

(四)根据一年中各街道(镇)终身学习推进工作站进入的“每月之星”数量、各街镇参与发帖的推进员人数、各街镇发帖的总数,评选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优秀工作站。


四、评选日程安排

(一)每月28日前各街道(镇)上报“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申报材料,材料请交至普陀区社区学院(枫桥路61号)A501室。

联系人:沈启容,联系电话:33532031,邮件地址:mickeyhere@vip.sina.com。

(二)每月30日前评审小组评审提出初步名单;

(三)下月5日前区学促办审核决定并公布“每月之星”名单。


五、表彰奖励

  荣获“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的个人,将获得价值200元的学习书券一张。


附件:1. 普陀区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申报表

   2. “终身学习推进员每月之星”评比细则


普陀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