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陀区街道(镇)社区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复验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职成〔2013〕8号
————————————————————————————————————————————
关于对普陀区街道(镇)社区学校开展
标准化建设复验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区学校:
2009年—2012年,普陀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学习促进办”)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普陀区街道(镇)社区学校进行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评估。经专家评审,长寿、长风、石泉、曹杨和桃浦等5个街道(镇)社区学校荣获“普陀区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
为了落实《2013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重点》(沪教委终〔2013〕1号)提出的“进一步推进街(镇)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夯实普陀区街(镇)社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学校的办学质量,经区学习促进办研究,决定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于2013年9月至11月组织开展“普陀区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复验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复验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沪府发〔2012〕9号);
2.《普陀区终身教育行动计划》;
3.《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复验对象
2009年、2012年获得普陀区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优秀单位
三、复验组织
区学习促进办总体负责此次复验工作,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具体实施,联合市区专家学者、部分外区代表等成立专门的复验工作专家小组。
复验方式以工作汇报、现场访谈和实地考察为主,结合街道(镇)社区学校提供的材料,由复验工作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
四、复验程序
1.学校自评(2013年10月18日前)
各社区学校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相关自评材料。
2.材料上报(2013年10月25日)
各街(镇)社区学校将复验材料上报区学习促进办。
3.实地评估(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复验专家组”对复验学校进行实地评估,综合评议,撰写评估报告。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评估协会另行通知。
4.专家汇总(2013年11月11日至15日)
“评估专家组”专家对复验学校进行综合评议,汇总统计相关数据,形成“复验专家组”实地评估最终意见,报送区学习促进办审核。
5.终审(2013年11月18日至22日)
由“区复验领导小组”审核“复验专家组”的评估报告、最终意见,经讨论、综合平衡后,确定复验结论。
6.公示(2013年11月25日至29日)
复验结论将在市教育评估协会网站公示1周。
7.表彰和奖励(2013年12月上旬)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学习促进办根据复验结论,对通过复验的街(镇)社区学校颁发“上海市标准化社区学校”奖牌,并给予奖励40万元。
五、评估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2013年普陀区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复验申报表》(附件1)
2.《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
3.《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自评表》(附件3)
4.《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
5.自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以来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总结(字数限5千字以内)。
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书面材料按顺序用装订成册,一式10份;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均须发送至区学习促进办工作人员邮箱。
(二)实地评估材料要求
参加复验的社区学校请按照《指标体系》中“佐证材料”项目准备实地复验佐证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启容 联系电话:13817159517
材料报送地址:枫桥路61号
电子邮箱:xuyp@shpt.gov.cn
附件:1.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复验申报表
4.2013年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
普陀区教育局
2013年9月9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