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老年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街道(镇)、区老年大学:

  现将《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海市老年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沪学习促进办〔2015〕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普陀区政府2号楼162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至xuyp@shpt.gov.cn。

  附件: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海市老年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