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基 2009〕1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高中、完中: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普陀区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高中实验示范意见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2印发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陀区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国发〔 2001〕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4〕7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5〕82号)的精神,根据《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现对进一步推进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打造普陀区优质教育资源“圈、链、点”为发展战略,通过进一步推进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引导和激励学校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进一步形成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现代学校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实现普陀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要求
 1、进一步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领头羊”,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主动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学校要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把握规律性、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学校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不断完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教学有效性,在减负增效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学校要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途径和方法,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策略,研究创新人才的评价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要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力争成为上海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范。
 2、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先锋队,攻克素质教育难题的攻坚队。学校要根据“先实验,后示范”的原则,针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学校自身发展需求,寻找学校发展的新增长点,确定新一轮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实验项目。通过教育改革实践,在育人模式、学校文化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创造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办学品质的新鲜经验和实验成果,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成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3、进一步促进现代学校建设。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以自主发展为目标的现代学校制度,通过教育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构建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课程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自我监控体系,家庭、社会互动的大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主动发展的意识与能力,形成依法治校、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大“三化”建设的步伐,以“优质化”确立学校发展地位;以“信息化”实现学校跨越发展;以“国际化”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要通过现代学校制度和“三化”建设,力争成为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现代学校。
三、主要任务
 1、改革实验任务。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新一轮建设过程中要确定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在改革中拓展新空间,实现新跨越。学校还应承担市、区基础教育改革实验任务,研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成为区内的教育科研基地、学科教育研究基地,带动本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2、展示交流任务。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学校每学年要承担一次及以上面向全区或全市的教育教学改革公开展示活动,展示学校改革实验成果,主动传播先进的教学思想和实践经验。展示活动由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以校园网为平台,开辟“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教育实验与示范活动”专栏,定期公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重要进展与成果、学校重大活动等内容,接受社会的评价与监督,并引导社会关注素质教育,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促进学校的发展。
 3、结对带教任务。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积极承担、主动扶持至少一所办学相对薄弱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科研实验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益,推进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4、实训指导任务。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要成为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的实验基地,根据需要接受校长、教师等的实训指导任务,成为培养和输送骨干校长与优秀教师的摇篮。
四、常态管理
  区教育局对已命名的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实施年检。通过年检,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主动发展;进一步总结学校办学成果与经验,扩大示范辐射效应;进一步促进普陀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组织机构
  为使年检工作更具客观性,参与更具广泛性,评价更具多元化,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工作的组织机构构成如下:
 1、成立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年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年检的组织工作。
 2、成立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学校进行年检。
 3、成立普陀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观察员组。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学校代表组成,参加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年检工作。
4、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年检工作。学校应主动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年检工作,听取学校汇报,接受问卷和访谈,发挥社会对教育的支持、服务、监督的作用。
(二)年检内容
  根据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建设要求和基本任务,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的达成度;2、学校改革实验项目进展情况;3、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增长点(包括德育、教学、课程、队伍、管理等方面);4、学校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情况(包括展示交流、结对带教、实训指导等方面);5、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情况。
(三)年检方式
  采用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同行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根据年检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年检工作专家组通过实地评审,形成年检报告,提出初步年检意见;年检观察员组参与年检工作,形成初步评价意见;社区、家长代表接受访谈、问卷,评价学校工作。最后由区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以上年检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检结论。
(四)年检步骤
 1、自评阶段。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按照年检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在广泛听取社区、家长等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通过校园网络对外公示。
 2、检查阶段。年检专家组在审读学校自评材料的基础上,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座谈随访、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信息,并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在每人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成年检报告。
 3、审核阶段。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同行评价和社会评议的基础上作出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示。
五、退出和奖励机制
  示范校在办学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违背或不符合素质教育精神的;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又没能及时挽回影响;学校发展发展不明显,社会认可度低、年检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责成其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称号。两次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称号。此外,教育局将对学校能起示范、辐射作用的优质发展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奖励。
普陀区教育局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