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20年11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

1. 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2. 内容全面,体现特色。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

3. 注重过程,指导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健康成长。

4. 公开公平,强化监督。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确认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

三、记录和评价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党团活动等情况。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主要反映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等情况。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艺术活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情况。记录学生课外锻炼情况,强化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主要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

四、记录方法与程序

市教委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以高中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高中学校和社会机构统一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每学期及时填写《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高中学校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统一录入学生自我介绍、军事训练、农村社会实践、党团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违纪违规情况、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和学校特色指标等内容。学生基本信息、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信息、国防民防相关项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

2. 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的材料。高中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介绍,以及遴选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

3. 公示确认。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相关实证材料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之前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由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导入的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信息需先在该电子平台公示。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需要事先确认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与数据。

4. 导入系统。学校公示后的信息及基础型课程成绩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确认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5.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再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档,并供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评价结果应用

1.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高中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3.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参考。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积极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探索和参考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发挥素质教育的价值导向。相关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六、组织管理保障

1.明确组织管理制度。实行市、区、高中学校三级管理制度,共同负责、协调、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成立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校外联办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委、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等部门共同为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提供支持。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市、区两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区和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高中学校组织实施。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建立信息确认制度。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各相关社会机构、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比赛活动项目和荣誉称号等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确认。高中学校、社会机构、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对各自录入或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确认。

4.建立信誉等级制度。对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高中学校校长、社会机构等主体,由相关部门评定信誉等级。信誉等级评定采用等级下调的方式,一年评定一次。下调信誉等级的高中学校校长和社会机构将受到内部通报,连续两年被下调信誉等级的学校校长和社会机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5.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高中学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要公示。各高等学校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在网上公布。

对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学生可以向所在高中学校、区教育局和市教委逐级举报投诉。高等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可向市教委学生处举报投诉。对高中学校和社会机构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采取下调高中学校校长和社会机构信誉等级等措施给予严肃处理。对学生个人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

 

 

 

 

 

 

 

附件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

区:       学校(盖章)       上海市学籍号          身份证号         

1.基本信息和自我介绍

(学生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健康状况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你最感兴趣的职业/行业/专业(1-3项)

自我介绍(通过列举典型事例等方式,介绍学生本人的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个人爱好等方面的具体突出表现,字数不超过500字。)













说明:1.纪实报告中,白色部分为学生填写后由学校统一录入系统的内容,浅灰色底纹部分为从学生学籍库或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等自动导入系统的内容,深灰色底纹部分为学校统一录入系统的内容,除斜体字标示的个人隐私信息外均需公示后录入。2.学生每个学期需记录典型事例,由高中学校公示后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高中毕业前,学生结合每学期录入的典型事例撰写自我介绍3.“自我介绍可记录区级和校级奖励或证书,可不记录后面几个表格中记录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运动、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参加科技活动、取得创造发明、专利情况等内容。

2.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次数

累计时间(课时)

达标情况

获得表彰次数



达标    不达标

国际级次; 国家级次;市级次;区级次;学校级次

军事训练

等级:

合格不合格

被评为优秀营员:

农村社会实践

等级:

合格不合格

被评为积极分子:

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

累计时间(课时)

获得奖项(级别)

组织机构



国际 □国家 □市


党团活动

起讫时间

级别

角色

组织机构



学校

参与者 主持者

策划者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获奖年份

级别

评选单位



市    区   学校


违纪违规

处罚类别

处罚时间




是否有犯罪记录

oo













说明1.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受学校处分,到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仍未解除的,或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受到学校处分的,记录在违纪违规栏目;2.对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收监执行而学籍仍保留的违法犯罪学生,其违法犯罪记录应填

3.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科目

基础型课程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一

高二

高三

合格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

实验操作技能/

听说/专业测试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语文







--

--

外语







--


数学







--

--

思想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化学









生命科学

(生物学)









信息科技

(信息技术)







--


劳动技术

(通用技术)







--


体育与健身

(体育与健康)







--


艺术

(音乐、美术)







--


(续表)

拓展型课程

高一

高二

高三

科目

总课时

科目

总课时

科目

总课时

























研究型课程

课程(课题、项目)

起讫时间

课程(课题、项目)

起讫时间

课程(课题、项目)

起讫时间



















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

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际 □国家 □市





国际 □国家 □市














说明1.基础型课程成绩为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或总评成绩,具体由学校定;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表格不填写;3.国际课程学习经历记录在拓展型课程中;4.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包括与大学合作开设的课程,相关社会机构开设的课程或学校与社会机构合作开设的课程,记录应与《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内容相符;5.“市级以上奖励或证书请填写学生获得的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体育、艺术和科技活动外的其他所有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6.学生获得区级和校级奖励或证书可填写在“自我介绍”中。

4.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综合得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得分发展趋势图


高一


高二


高三


课外体育锻炼时长(小时)

高一


高二


高三


运动经历与水平

参加体育比赛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际 □国家 □市





国际 □国家 □市




体育特长项目

等级

获得时间

颁证单位





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

参加艺术活动项目

级别

主办单位

时间

名次或等第


国际 □国家 □市





国际 □国家 □市




参加市级学生艺术团队名称

组织单位

起讫时间(年/月)

考核情况




优秀合格












说明:学生获得区级、校级体育比赛和艺术活动项目名次或等第可填写在“自我介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