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全文】普陀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1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3岁以下婴儿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广大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的通知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托育服务的需求,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普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立足区情,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加快构建普陀区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本区“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目标

到2023年,全区逐步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打造区域托育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的托育工作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构建多样化托育资源供给体系,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类型。一是拓展普惠托育资源。二是发展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体系,推动规范化托育行业发展。一是优化机构申办流程。二是完善综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机构规范管理。四是加强托育机构常态监测。

(三)加强持续性专业培养培训,打造专业化托育服务队伍。一是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二是贯通职前职后培养。三是保障人员专业发展。四是提升家庭带养能力。

(四)深化教养医全面化结合,提高全方位托育服务质量。一是指导机构服务规范。二是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三是建立区域质量评价机制。四是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五是扩大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管理,统筹协调

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督政和调研范畴,作为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保障经费,优化投入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支持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和人才队伍培养等工作。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大力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良好生态。